时间:2022-12-31 16:53:1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关于安许证延期的文件「建筑资质安全许可证延期」,关于关于安许证延期的文件「建筑资质安全许可证延期」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延伸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1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现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提交规定资料(见附件1),省厅自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到企业实地核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而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积极完善“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它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主动向省住建厅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将查验承建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
四、省厅根据监管情况、建议、群众举报投诉和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报告,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与发生事故直接相关的分包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自动注销。建筑施工企业因“安管人员”变更配备不足的,省厅将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资料清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
一、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持证人数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自2022年2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应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的安全生产条件、省住建厅《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中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的通知》(厅头【2022】146号),按其明确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基本人数考核(注:详细内容请登录网址查询http://zjt.hubei.gov.cn)。
二、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增多项时,其对应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如何配备?
答:因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增多项时,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结合实际,针对变化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持证基本人数。
(一)属于特级资质的,对应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足额配备持证基本人数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二)属于总承包、专业承包某项资质的,对应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足额配备持证基本人数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属于增资质多项的,对应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中,以持证基本人数最多的企业资质类别,复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如某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同时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时,则应按考核指标的资质类别中基本持证人数较多的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的要求,足额配备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现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答:需要。
四、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劳务资质类别的需要多少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答: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建筑施工企业劳务资质类别的应配备3个A证,2个C证;特种作业人员10人。
五、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三级企业资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何延期?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该文件规定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六、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保材料需包含哪些内容?
答:安管人员提供的社保材料: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申报核定清单或缴费凭证,以上材料均应由社会保险部门盖章。
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的社保材料:以企业名义购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意外伤害险,包括完整的保险合同、保单、保险发票等,以上材料均应由社会保险部门盖章。
七、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其安管人员属于外地户籍可以吗?
答:可以。前置条件是该安管人员现已网上申请办理跨省转入,湖北政务服务网或住建厅网站能查询该证书有效信息。
八、建筑施工企业总公司的副总,持A证,将任职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子公司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其社保关系用不用转到子公司?相关文件是什么?
答:该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要转到任职的子公司,依据文件是住建部建质【2004】59号。
九、某建筑施工企业在外省已申请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企业地址跨省变更后现省内是否可以使用?
答:不可以。该建筑施工企业需在省内重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某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时,因法人的年龄未满60周岁,以前从事其他行业办理退休已领取退休金,现无法提供社保证明,如何处理?
答:提供该建筑施工企业法人的退休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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