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3:11:26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公安敢来抓我「你敢动他试试」,关于公安敢来抓我「你敢动他试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交警是交通秩序的维护者
配合交警执法是公民的义务
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
或以暴力方式阻碍执行职务的
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日,贺州市昭平县一男子因阻碍交警执法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了
事件回顾
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升辖区交通管理秩序,消除各项交通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助推黄姚5A景区建设工作。8月6日上午,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黄姚景观大道开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改装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由黄姚阳朔村往黄姚游客服务中心逆行 而来,民警将该三轮摩托车拦停并简单询问情况,三轮车驾驶人拒不配合核查身份和驾驶证信息,多次推脱“驾驶证没带身上,要回去拿 ”。
民警告知其提供证件信息即可,但该驾驶人还是找各种理由推脱。随后,民警要求该名驾驶人将钥匙交给执勤人员,配合将车停放至安全路段,驾驶人不仅不配合,还跑到道路中间隔离带拿起一根竹竿威胁执勤人员。民警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将其移交黄姚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别过来!别动我!
我们没碰你,请你配合。
你们敢动我试试!
以为我是被吓大的啊!
……
经查实
该男子名叫莫某旺
其阻碍交警执法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8月6日晚
莫某旺因阻碍执行职务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总有些人为逃避法律的责任
无理取闹,甚至动手
最终都会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交警提醒:
配合公安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听从执法民警的指挥,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容转自:贺州交警
来源: 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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