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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海上风电项目「烟台牟平新城最新进展」

时间:2022-12-27 12:11:1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山东牟平海上风电项目「烟台牟平新城最新进展」,关于山东牟平海上风电项目「烟台牟平新城最新进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0日讯 针对1月28日《问政山东》节目中反映烟台市牟平区风电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1月29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田中原局长带队督导组赶赴烟台,督导整改。

“谁下决心建的?谁批准的?在没有批准手续之前谁建的?不知道违法吗?”督导整改现场,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田中原局长质问项目负责人。据悉,牟平高陵风电场总装机规模96MW,由烟台清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分两期,一期富顶风电场48MW于2014年取得核准批复(烟发改审(2014)41号),2015年开工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建成发电。二期峰山风电场48MW于2015年取得核准批复(烟发改审(2015)116号),2017年开工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并网发电。前期,牟平高陵风电场已完成规划、水保、环评、用地预审、文物、武装部及核准等各项前期支持性文件,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了省林业厅关于项目临时占用林业及永久占用林地的批复(鲁林地许临(2017)55号)。目前,由于电力部门安全要求,电力设施安全距离500米之内有生产项目,生产单位必须出具互不影响的证明,由于项目方未能与矿主达成互不影响协议(涉及5家,仅1家已签订),不能进行用地组卷手续办理,无法开展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你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我们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你是国企,你是国字号,就不遵守法律法规!”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田中原局长要求当地下一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严格依法处置,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华在现场表示,3月2号以后,如果项目方还是完成不了处置,将坚决处置到位。

鉴于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对项目升压站用地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1118.68平方米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58142.0元,罚款已缴纳,没收建筑物已移交区财政局,区纪委给予项目副经理孙传浩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巡查时发现高陵镇鲍家泊风电项目在施工,随即于8月3日对烟台清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0年9月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风力发电基座43座,1462平方米,并处罚款37230.0元,罚款已缴纳。2020年11月23、24日,区自然资源局在巡查检查中,对现场进行了察看,发现风机已组装完毕(实际组装40座)。

高陵风电场违法建设问题,已经由主管部门牟平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日向违法企业烟台清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违法建设予以罚款、没收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违法企业对该处罚决定有权在60日内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牟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到2021年3月2日逾期不提起复议、行政诉讼的,烟台市牟平区将依法处置。督导组要求烟台市牟平区在诉讼期间,责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责令其在行政诉讼期内保留现状,不得开机运行,目前,该40座机组已停机。

闪电新闻记者 郝爱印 王舒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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