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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结算」

时间:2022-12-22 18:00:15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项目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结算」,关于项目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结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范围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完,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的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大型联合企业,应分期、分批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验收的依据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技术说明书、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等。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达到下列标准才能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需求;

2、主要工艺设备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力;

3、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

4、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6、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治理"三废"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四)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1、单项工程验收

一个安详工程或者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即可由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整理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据以进行验收和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生产和使用。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门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时,即可向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办理交工手续。

2、全部验收

整个建设项目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时,即进行全部验收。验收工作以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为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不再办理验收手续。有些大型联合企业,因全部建成时间很长,对其中重要的工程,也应按照整个项目验收的办法验收。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可适当简化手续。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国家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它由竣工决算报表、竣工情况说明书和竣工决算附表三部分组成,分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两种。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投资效益表、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

小型建设项目可将竣工工程概况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表合并为小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将交付使用财务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合并为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

竣工决算附表包括设备材料结余明细表、应收应付款明细表、施工同固定资产明细表。

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有:工程概预算(投资包干)和建设计划及执行情况,建设拨款(贷款)的使用情况,建设成本和投资效果的分析,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用来反映建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详细情况,作为财产交接和考核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具体依据,也是使用部门建立财产明细表和等级新增财产价值的依据。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一)建设成本的概念及构成

建设成本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构成交付使用财产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工具、器具投资及其他投资,还包括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和应核销其他支出。

应核销其他支出,是指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又不构成投资完成额,而按规定应予核销的各种支出。包括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材料调拨价格的折价、器材非常损失、坏账损失、基建投资借款利息、编外人员生活费和缴纳建筑税等八项。

应核销其他支出实际上是财政对工程造价的补贴,它与建设成本的关系是:建设成本=工程造价 应核销其他支出。

(二)交付使用财产的形成

交付使用财产是指已经完成建造或购置过程,并已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交付给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

在工程造价中,只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其他基建投资为交付使用财产价值,它与工程造价的关系为:工程造价=交付使用财产价值 转出投资 应核销投资支出。

转出投资是指按规定或经批准转给其他单位构成投资完成额的投资。包括拨付主办单位、统建单位、地方建筑材料基地的投资和移交其他单位的未完工程投资等。

应核销投资是指构成投资投资完成额但不计入交付使用的财产价值,并按规定应予核销的各种投资支出。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劳保基金、样品样机购置费、农业开荒费、报废工程损失费、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上交包干结余、专利费、技术保密费和延期付款利息等。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1、竣工决算的原始资料

1)各原始概预算;

2)设计图纸交底或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

3)设计变更记录;

4)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

5)各种验收资料

6)停工(复工)报告;

7)竣工图;

8)材料、设备等调差价记录;

9)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2、编制方法

根据经审定的与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对原概预算进行调整,重新核定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造价、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如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应分摊于受益工程,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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