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2:41:19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宝鸡出现确诊病例「通报」,关于宝鸡出现确诊病例「通报」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第一新闻
3月14日下午,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定点救治工作及社区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在院患者病情平稳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判分析市级定点医院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救治工作,围绕提高“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病亡率”目标,做出科学周密部署。
截至3月14日12时,宝鸡市共集中收治确诊患者109例,其中普通型16例,轻型93例,年龄最大59岁,年龄最小3个月11天,所有在院患者病情平稳,未出现危重患者。
为保证确诊患者及时有效得到救治,宝鸡市于3月12日对市中心医院进行整体腾空,当日将在院1237名患者进行有序分流。目前宝鸡市中心医院已完成病区改造,可满足患者救治要求,下一步医院还将加快外科楼改造,进一步储备住院床位。
集结专家力量 提高救治能力
为应对本轮疫情,宝鸡市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以市中心医院为主,统筹调集市级各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呼吸科、循环内科和麻醉科等高年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确诊患者的定点救治;同时,积极协调省卫健委调派省级专家团队和来自全省各地的医务人员支援宝鸡市,并抽调多名省级流调专家指导工作。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对宝鸡市医疗力量统筹调配,按需进入临床开展诊治。
为做好群众就医保障工作,宝鸡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特殊人群就医开通了绿色通道,发热门诊和急诊24小时接诊。管控区、封控区患者就医由社区专班定点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初诊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阳性者规范闭环转至定点医院,检测结果阴性的确需住院者应先收住到隔离病房,间隔24小时后复检核酸。
第二轮核酸筛查已采样88.27万人
3月13日宝鸡市确诊报告的病例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反映出本轮疫情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的特点,感染后大多数患者的症状并不明显,早期难以发现。目前,核酸检测仍是及时发现早期病例的最有效方法。
为此从13日开始,宝鸡市安排连续3天在主城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总体秩序良好,从14日开始,宝鸡市进一步加密采样点,持续优化采、送、检、报流程,不断提升检测效率,当天第二轮核酸筛查截至中午12时,已采样88.27万人。
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宝鸡市对主城区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在此基础上,从3月13日18时起,对四个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通过交通管制让城市“静下来”,让市民“宅起来”,为更快速、精准地筛查创造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加大排查管控力度。根据流调掌握信息,将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及时由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市民全覆盖推送,要求市民对照个人行程轨迹和时空交集信息,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发动社区(村)、单位全面排查高危点位活动轨迹人员及其接触者,第一时间核实甄别,落实管控措施。再者组织宝鸡市所有高速路口、国省道卡口、县际交通道路卡口、各交通场站出入口对过往车辆和人员,逐车逐人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出市。
居民群众生活保障有力
宝鸡市委、市政府对风险管控区内百姓生活十分重视,宝鸡市从群众生活物资配送、外出就医、困难群众救助等多方面出发,出台封控区管控区服务保障八项要求。生活物资配送方面,封控区由专班工作人员开展生活物品代购和送货上门服务;管控区根据群众需求在小区内设置临时摊位或物资存放点,引导居民群众分批分时段下楼采购或领取,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由专班工作员人将物资送到家门口,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患病人员就医用药方面,可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后,急症患者由“120”送至医院诊疗,封控区外其他人员做好规范防护,乘专车外出就医。慢病用药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买送药上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执行“先行救助”政策,持续推行“e救助”微信公众号,开展“掌上办”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宝鸡市进一步强化防控指挥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14个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宝鸡市隔离转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力量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宝鸡市将继续从严从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分秒必争、协同开展流调溯源,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有力有序做好转运隔离,确保应隔尽隔,形成严密闭环,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市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中
涉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全力做好宝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防控措施,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对市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现就该《通告》实施期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非管制车辆
1.医疗救助车辆是指:救护车、医药医疗装备运送车、医疗垃圾车、进行核酸采样人员乘坐的工作车辆(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工作证)。
2.民生保供车辆是指:运输米面油,煤气、石油、菜、水果、快递、邮政、运钞、外卖等具有明显标志,或持有省、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出具通行证的货运车辆。
3.抢修救援车辆是指:消防、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抢修等具有明显标识的工程抢险车和事故救援车辆。
4.应急车辆是指:持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的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垃圾清运、洒扫、殡葬等特殊车辆和其他持有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
5.军警车辆是指:悬挂军队号牌、武警号牌、公安号牌或部分未悬挂号牌的部队车辆。
二、非管制情形
6.持有医院或社区开具的就医证明的社会车辆,以及虽未持有相关证明,但紧急运送危重病人的社会车辆。
7.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各级党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抗疫志愿者驾驶的社会车辆。
8.外地来宝支援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所使用车辆,以及运输支援物资的车辆。
9.虽未及时办理相关证明,但实际从事转运隔离人员的车辆。
10.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紧急通行的。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4日
来源: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
记者:刘鹏 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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