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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愿携手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图)

时间:2022-09-15 09:01:43来源:网络整理

《巴黎协定》确立了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第一个普遍适用的全球治理体系,要求各方作出国家自主贡献,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时期上升控制在1.5°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21年7月发布的《气候变化2021:自然科学基础》报告指出,当前全球平均地表温度比工业化前高1℃左右,平均未来20年的温度变化。据预测,全球升温预计将达到或超过1.5°C。这一结论向世界表明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

据英国能源与气候信息组织统计,到本世纪中叶,全球已有 137 个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其中 124 个国家设定了到 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些国家涵盖 73 个根据气候行动追踪器的数据,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百分比显示了全球改善气候变化的雄心。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也在2020年9月明确表示,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即“双碳”目标)。中国宣布到2030年碳达到峰值并不令人意外,但中国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却出乎国际社会的意料。

承诺设定目标只是第一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大国,应进一步强化碳排放承诺,与碳中和目标相匹配,制定详细规划,制定相应政策并付诸实施,确保本国和世界整体实现碳中和目标。碳中和。和目标。目前,国内学术界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讨论铺天盖地。但是,很多讨论不够深入,或者理解模糊。本文拟就三个关键问题讨论一些看法。

碳成本上升将在短期内伤害企业,但不要被企业可能放大的情绪所左右

根据承诺,中国在达到碳峰值后仅需30年左右即可实现碳中和,这比发达国家的时间要短得多,中国的绝对排放量是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无论减排速度还是强度,中国每年的减排量都将远超达峰后的发达国家。中国的“双碳”承诺恰逢进入“十四五”时期,在制定“十四五”和更长期的发展规划时可以充分考虑到这一制约因素。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责任主体和主体。尽快将这一信号传递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可以让他们在经济、投资、技术、环境等方面进行长远的综合考虑。主动,峰值低且早,后期减排压力小,回旋余地大,可能产生的影响和损失较低。

制造业的碳排放量很高。作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碳成本的上升势必影响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企业来说,碳成本的增加肯定会带来一些短期的阵痛。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的契机。判断和节奏对于避免超出当前发展阶段的过度行动和不切实际的运动式“减碳”至关重要。

政府的政策不能忽视企业可能存在的短期阵痛,更不能被企业可能放大的情绪所影响。客观上,企业有放大影响其生产能力和就业的环境政策的意愿。这一点在欧盟实施环境税改革和碳排放交易、美国实施二氧化硫交易时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但实际影响远不如企业所宣称的。. 事实上,环境成本和碳成本只是影响国际竞争力和产业链转移的部分因素。商业环境、市场规模、生产要素成本、汇率都是重要因素,甚至更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大量实证研究没有 没有太多理由支持“逐底竞争”。此外,关于碳成本上升影响制造业发展的论调忽视了世界在行动的现实。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全球已有约140个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碳成本。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在为它买单,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在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碳成本上升影响制造业发展的论点忽视了世界在行动的现实。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全球已有约140个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碳成本。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在为它买单,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在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碳成本上升影响制造业发展的论点忽视了世界在行动的现实。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全球已有约140个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碳成本。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在为它买单,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在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全球已有约140个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碳成本。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在为它买单,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在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由于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全球已有约140个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碳成本。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在为它买单,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在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和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这样做欧盟碳交易体系,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与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有少数国家这样做,每个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可能与以前没有太大区别。欧美等国家可能会更多地增加碳成本,而中国也可能因技术进步迅速增加竞争优势。

煤电完全退出有没有一刀切的办法?

2021年7月23日,二十国集团(G20)能源与气候部长级联席会议)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深入探讨应对气候变化、清洁能源转型等问题。据路透社报道,此次会议未能在最终公报中就关键气候承诺的表述达成一致。意大利G20主席国生态转型部长罗伯托·辛戈拉尼表示,主要争议之一是中印不同意公报中关于到2025年逐步淘汰煤电的声明,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国家希望到 2025 年逐步淘汰煤电。

的确,碳中和需要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化和非碳化方向深度调整,能源供给结构也需要与之相匹配。根据联合国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2020 年产量缺口报告》,2020 年至 2030 年欧盟碳交易体系,全球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产量需要分别以每年 11%、4% 和 3% 的速度下降,在为了与1.@保持同步,>5℃温度控制目标的减排路径保持不变。然而,根据政府的计划和预测,化石燃料的产量平均每年增长 2%。因此,预计 2030 年的化石燃料产量将分别比 1.5°C 或 2°C 温度目标的要求高出 120% 和 50%。

国内也有从事经济和环境研究的学者,但对能源问题本身、其中的利害关系和困难没有深入了解,主张尽快淘汰煤炭和燃煤发电。也有从事气候变化研究的学者,过于理想主义,多从气候变化的角度看问题,对中国经济形势了解不够,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认识较少。落实国家政策的过程中。他们还建议采取激进的控制措施。煤炭和煤电政策。

中国对煤电和控煤的立场,不仅要考虑遵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还要立足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结构的客观现实。中国要实现“双碳”目标,化石能源比重需要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要大幅提升。这将对煤电和控煤产生较大影响。中国主要依靠煤电。虽然2020年煤电装机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将首次低于50%,但全国仍有10.8亿千瓦煤电装机,而大多数燃煤电厂是近15年投产的,距离现代燃煤电厂的正常退役还有20到30年的时间。这些机组提前退役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机组运行年限较短。

那么,各国是否有必要在某个时间点彻底退出煤电呢?首先,淘汰煤电的时间表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有关。《巴黎协定》的目标是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C以内,并力争将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C。如果控温速度快于《巴黎协定》规定的速度,实现1.5℃以内的控温目标,那么煤炭和煤电将面临比维持控温目标更快、规模更大的局面2℃以内压缩,较早完全退出。研究表明,在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的目标下,煤电将更多地承担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退出; 在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C的目标下,煤电的完全退出可以推迟到2055年。第二,实现特定的温度目标本质上需要不同程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不是特定的化石能源。虽然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原因,大幅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有助于显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但煤电是否完全退出,是否有负碳技术来抵消碳排放,是否这些技术可以经济合理地使用。碳捕集与封存 (CCS) 可以让这些燃煤电厂不会提前退役。未来CCS技术的成本降低程度和发展规模将影响煤炭控制和煤炭消耗的降低程度。研究表明,在碳中和的约束下,经济型CCS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可以推迟到2060年中国燃煤发电的完全淘汰。

可见,大幅度减少甚至淘​​汰燃煤发电是大势所趋,而煤炭的清洁利用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它与其他环境问题不同的地方。但煤电淘汰时机与负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有关。因此,关键是在我国富煤、缺油、缺气的能源结构下,如何判断和把握这一问题。笔者一直在撰写文章,呼吁中国严格控制煤电项目,优先淘汰落后产能。煤电装机容量必须在“十四五”期间达到顶峰,2030年后迅速下降。“十四五”期间,煤炭将维持目前的高位,“十五五”期间煤炭比重开始快速下降。2040年后,随着现有煤电厂的退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扩大以及储能的大规模应用,煤炭消费量将迅速下降。到205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望降至个位数。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抓好清洁能源的发展,把煤电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过度行动或不认真对待此事可能代价高昂。随着现有燃煤电厂的退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扩大以及储能的大规模应用,煤炭消费量将迅速下降。到205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望降至个位数。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抓好清洁能源的发展,把煤电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过度行动或不认真对待此事可能代价高昂。随着现有燃煤电厂的退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扩大以及储能的大规模应用,煤炭消费量将迅速下降。到205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望降至个位数。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抓好清洁能源的发展,把煤电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过度行动或不认真对待此事可能代价高昂。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抓好清洁能源的发展,把煤电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过度行动或不认真对待此事可能代价高昂。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抓好清洁能源的发展,把煤电调整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影响降到最低。过度行动或不认真对待此事可能代价高昂。

欧盟碳边界监管机制的影响

2021年3月,欧洲议会投票决定建立“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该提案希望有助于保护欧盟公司免受国际竞争力和碳泄漏威胁,并增强欧盟以外国家的气候雄心,同时提高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7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气候、能源、土地使用、交通和税收等一揽子政策建议,以确保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5%。欧盟绿色新政中防止碳泄漏的CBAM提案可能对中国影响最大,应该引起国内的充分关注。

根据欧盟 CBAM 提案,CBAM 将涵盖欧洲碳市场的电力、钢铁、水泥、铝和化肥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复合终端产品(如汽车、机械零件、铝制品等)和其他产品不包括在内。2023-2025年为过渡期,覆盖区域内的产品只需提交排放数据,欧盟在此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从2026年开始,欧盟将逐年降低生产企业的免费碳排放配额10%,直至2035年完全取消免费碳排放配额。同期,产品进口商将按规定缴纳碳费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而且会逐年增加。. 欧盟进口商需在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进口欧盟产品的排放数据,并提交按排放数据计算的CBAM凭证。CBAM 券的价格将与欧盟碳市场的每周平均价格挂钩。

欧盟向某些工业公司提供免费的碳配额,使欧盟公司不受碳泄漏的威胁。由于 CBAM 机制被用作解决 EU-ETS 碳泄漏风险的替代措施,欧盟不能对欧盟以外的公司征收碳关税,同时还向欧盟内的竞争公司提供免费的碳配额,并提供欧盟公司的双重利益。保护。CBAM机制对不同产地的“同类产品”给予差别待遇,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涉嫌滥用贸易保护。欧盟CBAM将从2026年逐步减少工业部门的免费配额至2035年完全取消免费配额,

此外,欧盟CBAM提案也存在一些疑点。例如,欧盟 CBAM 提案缺乏出口公司证明实际排放量的规定。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可能技术更先进,生产的类似产品排放量更低。提案应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其中规定确保生产者为碳支付的费用不会超过其实际排放量。对进口产品的排放量征收碳关税也是不公平的,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应予以扣除。此外,如果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经承担了一定的碳排放成本,则应扣除这部分成本。承担的排放成本,可以是碳税或排放信用形式的碳价格。

例如,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和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的出口税率为40%,分别为 20%。这是今年以来中国第二次调整钢铁产品关税。此前,从5月1日起,适当提高了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执行25%的出口税率、20%的暂定出口税率和15%的出口暂定税率。铬铁属于高耗能产品,此类产品的出口加大了国内能源消耗和碳减排的压力。减少这些能源密集型钢铁产品的出口具有隐含的碳减排成本。虽然这些隐性排放成本不像碳价格那样容易量化,也很难转化为碳价格,但它们确实是企业付出的碳成本。欧盟在征收碳关税时应扣除相应的金额。目前,欧盟 CBAM 提案仅以碳税或排放信用额的形式承认可量化的碳价格。如果进口商能够根据第三国生产商提交的可验证证据证明已支付碳价,则可以扣除该金额。碳税和排放信用以外的政策措施也可能对企业施加隐性排放成本,但欧盟不承认这种难以量化的碳价格。

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普遍反对碳边界调整机制。但中国也应该从 CBAM 中汲取有益成分。中国开展碳排放试点,通过碳价激励节能减排。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从降低欧盟CBAM影响的角度来看,中国应加快发展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碳定价覆盖面,将更多行业和企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国可以优先考虑欧盟 CBAM 涵盖的行业,这可以降低其必须支付的碳关税。此外,这些碳成本增加了中国高碳产品的成本。由于中国与印度、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存在贸易竞争,而这些国家的减排政策没有中国那么严格,这些国家同类产品的竞争力可能会增强,出口可能会增加。与此同时,能源效率更高的中国公司可能会失去市场份额,全球排放量实际上可能会增加。因此,中国在一定程度上也面临着欧盟能否有效保护其承担实施减排额外成本的企业,避免碳减排“外泄”的问题。沿着这条线,当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指责欧盟单方面推广CBAM违反了“

欧盟CBAM是其单边行动,涉嫌强迫不同发展水平和能力的国家实施统一的碳价。但是,碳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减排成本和配额供需关系。发展中国家的碳成本低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低于发达国家的碳价格是合理的。但考虑到欧盟CBAM是全球唯一公布的碳价政策,但可能会影响广泛的碳价格,中国与国际社会应就CBAM的碳核算体系等问题加强对话协调,与WTO规则的兼容性、适用范围和时间等。

《探索与争夺》┃张忠祥:国际竞争力、煤电退出与碳边界调整:碳中和目标下的三个关键问题

张忠祥 | 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国家能源环境与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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