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6 11:05:02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印发《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黑交办[2021]16号)和《202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哈日政办规[2022]4号)精神,我区将秸秆还田作业、秸秆留田、秸秆利用2021年各镇申报的秸秆留田后残留物处置情况。经认真审核,经我区各镇及相关村联合验收,结合各农机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提交的材料.,以及黑龙江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平台、区农机指挥中心的数据支持部门联合确认,2021年,我区共完成96695.72亩玉米掩埋返田,不含农垦作业458.43亩,享受补贴面积96237.29亩;水稻掩埋和旋耕作业补贴面积2450.41亩; 57078.49亩秸秆除草; 142.24 用于从田间清除稻草吨;秸秆出田后处理面积2078亩,拟申请省级补贴3934、376.65元;申请区级补贴6,520,899.78元。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及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性补贴资金。现将拟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在网上公布。详情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9 日。
公示期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如有异议,可向公司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人:楼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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