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4541-09-18 16:00:39来源:中国化工报
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中化新网讯 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明确了一系列时间节点,要求限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解决危化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意见》明确了各项行动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化工园(集中)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环节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定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企业内部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同样是年底前,需按照国家和江苏有关目录对化工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退出;明年年底前,制定符合江苏实际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
《意见》对全链条安全管理作出要求。一方面,要严格根据国家和江苏有关规定确定沿江、环太湖、沿海、苏北等地区化工产业发展定位,今年年底前建立省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明年年底前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另一方面,加快高危险等级危废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建立完善危废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依法对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废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结合安全风险、危险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特点,加强危化品救援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化品救援基地,江苏还将支持重点地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性举措。明年年底前,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制度;明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化品企业。
对化工监管任务重的设区市,《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应设立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省级层面将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推进中央企业结对帮扶提升工作,提升相关设区市危化品安全生产能力、推动危化品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
《意见》要求,省公安厅将涉恐涉爆涉毒危化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各级政府2020年底前要实施危化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在相关安全监管职责未明确部门的情况下履行危化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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