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7:05:03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电费0.55一度「商户不交物业费可以限制用电吗」,关于电费0.55一度「商户不交物业费可以限制用电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湖北省多次出台转供电加价的整治举措,禁止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过程中巧立名目、违规加价。
可是最近,武汉市东西湖区泰和工业园多家企业却反映,企业用电,每度电要在国家电网电价之外另加0.55元的服务费。
段先生是泰和工业园内一家企业的负责人,12月17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记者看到,段先生的生产车间里光线并不好,但却没有开灯。
段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不敢开灯不是电不足,而是园区物业公司最近对企业的用电进行了限制。园区有企业负责人说,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物业限制企业电费充值金额。
据了解,泰和工业园里的用电不是直供电,而是转供电,因此企业必须通过物业预缴电费。
采访当天,记者跟随园区内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来到了园区物业——武汉福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缴电费。这家企业年产值约三千万元,每个月电费约五万元。在物业收费窗口,当企业工作人员告诉物业工作人员这次准备充两万元钱电费时,结果得到了对方这样的答复。
武汉市东西湖区泰和工业园某企业工作人员孟女士:“现在我们每天生产都提心吊胆,生怕每天一停电,造成整个的生产损失。”预缴电费为什么还会有金额限制呢?原来,园区物业最近拿出了一份物业补充协议合同,合同中约定,园区内企业用电要在国家电价之外再加收0.55元每度的服务费。
对此,园区内的企业都不认可,拒绝签订,因此多家企业被物业方限电。
2021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通知要求,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武汉福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转供电过程中加收服务费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园区物业、企业等多方了解到,泰和工业园在2019年以前,曾经因为转供电加价被要求进行过整改。整改前,园区物业向企业收取的转供电是每度1.3元,整改后,按国家电网工商业用电定价收取,价格降到了每度0.6元至0.8元,这一度让企业高兴不已。但没想到好景不长,仅仅才两年时间,园区物业就想通过新的补充条款,把电价调回“原点”。
对此,武汉福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夏经理称,电价是按照国家电网定价收取的,为了转供电,2018年,他们垫资在园区内新建增容了一个变压器,0.55元每度电的服务费包含购置变压器、人工维护保养等成本。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根据省发改委的文件精神,转供电主体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中产生的运行维护费,可以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武汉市东西湖区泾河街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实施方案,是不允许转供电过程中巧立名目、各种违规加价行为,他们将约谈各方涉事企业,争取达成一个共同接受的方案。武汉市东西湖区泾河街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这一条确实明显不合规,电费违规,不能这么收,我们会跟福和源物业说,这一条坚决不能要,要拿掉。”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电价属于政府定价,转供电过程中绝对不允许设立名目,截留政策红利。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科科长万兵:“合同里面对契约部分的条款,物业费、停车费、租金是市场调节价,双方当事人通过博弈的过程来协商,把价格定下来。”
为切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2018年以来,湖北省先后4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同时省里相继出台了多个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的政策文件,然而由于转供电主体层层加价等问题,小部分转供电主对于相关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我行我素,仍然躺在中间商的地位“赚差价”,抬高了企业的用电成本,造成降电价政策红利流失,对于这样的“赚差价”、“薅羊毛”的行为,政府部门应该严格依法查处,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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