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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简化科研仪器采购流程 为科技插上腾飞的“双翼”

时间:2022-09-17 12:23:11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中国化工仪器网的《简化科研仪器采购流程 为科技插上腾飞的“双翼”》。

科技的本质是创新。创新为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一直以来,国家政府高度重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科研仪器设备是科技创新的基础硬件保证。一些科研单位和高校院所往往会采购各种类别各种应用的科研仪器,以满足学校科研研究和教学工作需求。


作为科研单位和高校政府采购业务中的大头,仪器设备采购每年的采购额占比居高。可喜的是,近三年来,国家和各地区频频“松绑”科研仪器设备,不断释放科研采购自主权,加速激活科技创新活力。

为了培育发展内生动力,2016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同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简化科研仪器采购审批流程,加强仪器采购内部管理,做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这些都进一步规范科研仪器采购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进展。

无独有偶,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服务科研创新,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事实上,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下放科研设备采购自主权后,黑龙江、山东、四川、安徽、江苏、江西、辽宁、深圳等多个省市也纷纷制定相关政策,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下放高校采购自主权。

政府主动放权,高校、科研院所也要“接得住”才行。被赋予科研仪器的自主采购权后,为便于执行,一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了采购限额或公开招标限额。厦门大学规定,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在4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由相关部门通过网上竞价、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中山大学等高校将目光瞄准了校内专家库。在中山大学,校内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从“中山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选择评审专家。

总体而言,科研仪器采购制度与时俱进,并不断完善。上至国家层面,下至地方高校,每个参与主体都未曾丝毫懈怠。科技创新需要全面创新,同样也需要全员创新。相信在简化科研仪器采购流程等利好采购政策的护航下,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将会实现“质”的飞跃。

好了,关于“科研”简化科研仪器采购流程 为科技插上腾飞的“双翼”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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