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2 10:02:21来源:中国化工报
中化新网讯 日前,《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印发,将严控化工等重点行业耗煤量,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大力发展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展重点行业和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等。
据了解,河北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强化碳汇交易,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审慎发展石油化工等项目。明确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4.3米焦炉,关停部分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并严格控制钢铁、化工、炼油等重点行业耗煤量,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力争天然气消费196亿立方米。
在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方面,河北将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组织开展现有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去除率等自查,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实施深度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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