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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西四环绿化招标中标公告「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

时间:2022-12-23 08:53:07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郑州市西四环绿化招标中标公告「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关于郑州市西四环绿化招标中标公告「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郑州市农业路(西四环-西三环)快速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农业路(西四环-西三环)快速化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1】6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路(西四环-西三环)快速化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西起西四环(接在建西四环—化工路立交),东至西三环(接现状西三环—农业路立交),全长4153.746 米,规划红线宽5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桥涵、交通及监控、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再生水、电力及附属工程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农业路(K0 645.3-K1 378):

1.长椿路西侧(K0 645.300)——云杉路东侧(K1 378.000):桥梁工程,主线桥0号墩(桩号K0 645.284)大桩号垫石及支座,主线桥23号墩(桩号K1 378)伸缩缝、小桩号垫石及支座、挡块、桥墩、承台、桩基划入一标段;雨水井NBY1、NBY22、NNY20、NNY20-1及污水井NNW1、NNW20划入一标段;

K0 600-K0 645.3雨水口及其雨水连管划入一标段;K0 644.83-K0 645.3雨水管道及K0 644.75-K0 645.3污水管道划入一标段;K0 600-K0 645.3桩号范围内的照明工程划入一标段;再生水工程中,K0 600-K0 645.3再生水管道及K0 600处ZSFM1阀门井划入一标段;再生水迁改工程中,K0 638-K0 645.3再生水管道及K0 638处阀门井划入一标段;K0 600-K0 645.3景观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路面部分划入一标段;

第二标段:农业路(K1 378-K2 038):

1.云杉路东侧(K1 378)——雪松路西侧(K2 038):桥梁工程,主线桥PK23号墩(桩号K1 378)大桩号的垫石及支座、挡块、端横梁计入本标段,主线桥PK46号墩(桩号K2 038)小桩号的垫石及支座、挡块、端横梁计入本标段;

雨水井桩号K2 038井号NBY42、NBY42-1、NBY42-4、NBY42-5、NNY42-1及污水井桩号K2 035井号NBW31、NBW31-1、NBW31-2划到市政自建段内计入二标段;桩号K1 371.81处检查井NBY23及其连接的雨水口计入二标段;照明工程综合电力箱2W02进线电缆不在二标段编制范围;

第三标段:农业路(K3 173-K3 822):

1.民政路东侧(K3 173.000)——凯旋路东侧(K3 822.000):桥梁工程,主线桥19号墩(桩号K3 822)伸缩缝、小桩号垫石及支座、挡块、桥墩、承台、桩基划入三标段;污水井W38(桩号K3 826)划入三标段;电力井DL-18(K3 821)划入三标段;照明工程,高架路灯3BQS19划入三标段,地面4BXN-37、4BXS-37划入三标段;

第四标段:农业路(K3 822-K4 753.7):

1.凯旋路东侧(K3 822.000)——瑞达路西侧(K4 753.7):桥梁工程,主线桥19号墩(桩号K3 822)大桩号的支座、垫石划入四标段;照明工程,地面路灯4BFN-22、4BFS-24划入四标段;雨水井Y17(桩号K3 823)、雨水井Y62(桩号K3 835)、污水井W9(桩号K3 834)、再生水井Z12(桩号:K3 884)划入四标段;

备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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