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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组织包括」

时间:2022-12-14 16:05:09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组织包括」,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组织包括」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7.1.1-1第一款,路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批再施工的基本原则。

区别于之前的或其它建设项目“先设计、后审批、再施工”,旗帜鲜明的提出,公路勘察应作为公路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必须履行的程序。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不仅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项目法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强调“先勘察”可以更好地体现和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职责,夯实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和针对性,更加注重勘察成果转入设计阶段必须履行一定程序。

7.1.1-2.勘察设计程序的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这里,法律已经给行政机关授权,包括交通主管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等。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的前置手续是,施工图设计必须取得批复后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今天仍然存在未经审批开工的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17年第687号)第四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乡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11号令修订)第八条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对审批项目的核准项目的建设程序做了规定,因公路建设活动关乎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程序性规定基本一致。公路建设勘察设计必须遵循,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设计,依据施工图设计批复(包括核准项目)组织工程招标。

核准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不是报请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而是将涉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但施工图设计文件仍需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7.1.1-3.第二款,勘察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应由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

该款是前款的延伸,当采用多阶段勘察或设计时,前一阶段的批复和审查意见,则成为下一个阶段的依据。当没有取得同意时,一般不应开展下阶段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采用哪些勘察设计阶段,主要考虑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条件、建设目标及勘察设计能力、水平等因素,目前各省或各地略有差异,但基本为大同小异。

大型建设项目应进行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可按三阶段安排设计工作,不应进行一阶段设计设计。地质条件明确、建设环境要求不高的常规项目,可组织实施一次定测两阶段设计。

中型建设项目一般应开展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技术较简单、规模较小,或勘察设计能力较强、水平较高时,可安排一阶段勘察设计或一次定测两阶段设计。

小型建设项目,一般可采用一阶段勘察设计。当执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时,项目法人宜同时进行外业验收活动,防止发生较大返工或窝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交公路字1983年262号,已废止),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一些程序。

7.1.1-4.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的法律依据。

资质对应于单位,能力主要对应于人员,二者结合点在于注册。勘察设计应当注重勘察设计团队的能力和水平,这个是项目法人管理的重点和抓手,也应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监管的方向。

依据《公路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依据《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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