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2:35:21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一二三种变电工作票」,关于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一二三种变电工作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使用规定
一、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适用范围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7、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二、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单一工作票)的填写、使用规定
(一)公司(发电厂)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填写工作票签发人所属的工作单位的全称或简称,简称应规范统一。
(二)工作票编号栏的填写
详见“总则”中“工作票编号栏的填写规定”。
(三)工作负责人、班组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填写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及其所属班组的名称。若承包商施工企业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时,应填写该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及其所属施工企业的全称或简称,简称应规范统一。
3、工作票在签发后许可前发生工作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作废处理。
(四)工作任务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任务应包括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名称、工作地点、工作设备范围和工作内容等。其中,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名称应写明全称;工作地点应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工作设备范围应写明开关、线路闸刀、保护装置等具体设备,工作内容应写明小修、预试、清扫、保护校验、消缺等项目。填写时,应对工作设备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限定。
3、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在符合下列适用范围之一以及全部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1)适用范围
1)工作地点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内。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2)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
① 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②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③ 全站停电。
(2)适用条件
每个工作地点,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工作,其中一人为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所谓一个工作地点是指:在同一平面场所,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能有效目视到该点上工作班人员作业行为的范围。
4、工作票许可后,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的本栏内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五)计划工作时间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应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票面有效期(包括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实际工作日不超过14天。
(六)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安全措施执行小栏除外)。
2、应拉开关、闸刀,应断开的二次回路、熔丝、继电保护等小栏:
(1)填写的设备名称,应符合《调度操作规程》中“电系设备命名标准”所规定的双重名称,并与现场设备铭牌一致。
(2)对于多位置闸刀,应在本栏内填写该闸刀已处于拉开位置的相应的双重名称。
(3)对于全封闭金属铠装式小车开关,在开关检修或开关线路检修时应填写该开关小车在检修(柜外)位置。例如:郊中330开关小车在检修位置。
(4)对于接地闸刀经断路器(开关)接地的,若断路器(开关)处于合上位置时,则该断路器(开关)在本栏不需填写。
(5)应拉开关、闸刀等回路数目较多时,可将所有设备的双重名称列出后,将应拉的开关、闸刀和应断开的交直流熔丝等相同的内容合并填写。例如:拉开郊中330、郊凯313、郊定329开关、正母闸刀、副母闸刀、线路闸刀、旁路闸刀,取下开关合闸、操作熔丝。
3、应装接地线、接地小车、应合接地闸刀小栏:
(1)填写的设备名称,应符合《调度操作规程》中“电系设备命名标准”所规定的双重名称,并与现场设备铭牌一致。
(2)应写明应挂接地线的确切地点和位置,可预留( )号而不注明接地线的编号,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例如:在北21牛角尖开关线路侧挂接地线( )号。
(3)应写明合上接地小车的确切地点和位置,可预留( )号而不注明接地小车的编号,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例如:在35千伏一段母线压变避雷器仓内合上接地小车( )号。
(4)应写明接地闸刀的双重名称。例如:合上郊中330线路接地闸刀。
接地闸刀经断路器(开关)接地的,除应写明该接地闸刀的双重名称外,还应注明相应的断路器(开关)在合上位置。例如:合上广福3141开关母线侧接地闸刀(广福3141开关在合上位置)。
4、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继电保护误碰、误震等措施小栏:
(1)标示牌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附录I的相关规定进行悬挂。应写明被挂设备的双重名称、悬挂地点及标示牌的全称,不可笼统写成在工作仓位二侧和对面有电仓位挂“警告牌”。
(2)对可能来电侧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加挂的保安锁亦应写入本小栏。
(3)为防止误碰误震的保安措施亦应写入本小栏。例如:“停用有关压板、熔丝、控制小开关”、“禁止使用冲击电锤、禁止敲击柜体”等。
(4)为防止触电而加放的绝缘隔板亦应写入本小栏,并写明加放的确切位置。例如:在郊中330正母闸刀开口处加放绝缘隔板。
(5)全封闭金属铠装式小车开关,该开关小车被拉出至检修位置后,柜内隔离带电部分的帘门封闭后应加挂保安锁锁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对暂时无法加锁的设备,应在柜内设置隔离挡板、遮拦等可靠措施封闭帘门,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5、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注意事项)小栏:
(1)根据工作现场周围有电设备的实际布置、特殊结线等情况,详细说明邻近有电部位并提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先到现场查勘后再填写。
(2)填写时应使用红色字体。
(3)在本栏的右下角标明安全措施的分类情况,例如:本次工作的安全措施属于部分停电的,应标明“部分停电”字样。
6、绘图说明小栏:
(1)全部停电工作可不绘图;部分停电工作应绘图说明。
(2)绘图可用电系结线图、平面布置图或剖面示意图等,应能真实、清晰、有效的反映工作地点(仓位)内的实际结线方式、设备布置及分合状态等情况;反映工作地点相邻的有电设备。
(3)绘图中的停电部分用黑色或蓝色表示,有电部份用红色表示。
(4)绘图中的仓位应标明设备双重名称。
(七)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班人员应包括:在工作现场,从事与本工作有关的全部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本人)。
3、工作票在签发后、许可前,需另外增加工作班人员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本栏内补充填写新增人员的姓名,并对原工作班人员总数划一横线,在旁边写上变更后的现工作班人员总数,再盖章或签名。工作班人员另有安排或不能上岗时,工作负责人应对原工作班人员总数划一横线,在旁边写上变更后的现工作班人员总数,再盖章或签名,并在工作票上“备注”栏中的“其他事项”小栏内进行说明和签名。
(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2、通过PMS系统“工作票”模块生成的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在转状态时由系统自动记录工作票签发人的电子签名和签发日期;手书填写的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应签名并填写签发日期。
3、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时,设备运行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九)收到工作票时间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应审查工作票中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时间、安全措施等内容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通过PMS系统“工作票”模块生成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电子签名;手书填写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在收到工作票时间栏内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
3、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在审票过程中若发现错误,应退回工作票,并说明退票原因。
(十)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2、工作许可人应核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与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完备、是否相符。已布置完成的安全措施,经核实后在“已执行”小栏内打√;补充、增加且已布置完成的安全措施,填写补充、增加的内容,经核实后在“已执行”小栏内打√。
3、补充提示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小栏:
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现场周围有电设备的实际布置、特殊结线等情况,对邻近有电部位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等内容提出补充说明。
(十一)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许可人与当值调度(或集控站、中心站)联系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2、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工作许可人在向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前,应先向检修设备所辖的调度或集控站(中心站)联系,告知检修工作即将开始,并得到当值调度员或集控站(中心站)人员对设备检修状态的确认。
3、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工作许可人在与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后,应再向检修设备所辖的调度或者集控站(中心站)汇报检修工作所修项目、试验结果、存在问题、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闸刀等情况。
(十二)许可开始工作时间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对本工作票1至6项内容已确认无疑,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执行完毕,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已交待清楚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和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
(十三)工作人员变动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票许可后,工作班人员发生变更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将变更情况填写在本栏内,注明日期、时间并签名。
3、当工作班人员的缺勤或变更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工作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并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确认。
4、新增、缺勤后首次参与工作的工作班人员在参与工作前,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在“交任务、交安全确认”栏内签名。当现场安全措施、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动后,非连续参与工作的工作班人员在参与工作前,亦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小栏内作好记录。
(十四)工作负责人变动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填写。
2、工作票许可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应由原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可由工作许可人在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代为填写。
3、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如需再次变更,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4、工作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全面交接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
(十五)工作票延期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填写。
2、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并由工作票签发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办理。
3、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延期时间,并和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4、延期手续只允许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十六)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
2、使用一天或连续使用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3、每日收工时,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工日期和时间,并与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
4、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开工日期和时间,并与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十七)工作总负责人对分票工作负责人许可、汇报记录栏的填写
使用单一工作票的,本栏不需填写。
(十八)工作结束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
2、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整理材料工具、清扫现场、设备及安全措施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并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十九)工作票终结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2、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以及全部安全措施,核对现场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标示牌和其他安全措施;核对现场接地线、接地闸刀、接地小车的使用情况。如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接地小车)的,应填写相关接地线编号和总组数、接地闸刀双重名称、接地小车编号、接地闸刀和接地小车总副(台)数;如未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接地小车)的,应在相关下划线上用斜线“/”表示,不得空缺。
3、工作许可人将现场安全措施的恢复情况向当值调度员汇报。若接地线、接地刀闸(接地小车)将在恢复时由操作员拆除或拉开的,应将“已全部拆除或拉开”字样用横线划去;若接地线、接地闸刀(接地小车)已全部拆除或拉开的,应将“未拆除已汇报调度由操作员拆除”字样用横线划去;若未曾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接地小车)的,应将“未拆除已汇报调度由操作员拆除”字样和“已全部拆除或拉开”字样全部用横线划去。
4、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应签名并填写汇报的日期和时间。
(二十)备注栏的填写
1、在工作过程中需操作设备小栏:
(1)本小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2)在工作过程中需操作设备时,工作负责人应在现场站班会上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告知操作项目、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
2、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小栏:
(1)本小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明确被监护人员、监护地点或范围以及监护的具体工作,同时还应告知安全措施、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填写专责监护人姓名、被监护人姓名以及负责监护的地点、具体工作等内容。
3、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小栏:
(1)本小栏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填写。
(2)主要填写工作过程中需临时性补充的安全措施。如装、拆工作接地线时,应填写所加装的工作接地线的编号、地点、日期、时间以及装、拆人员以及工作许可人的姓名等。
4、其他事项小栏:
(1)本小栏由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2)主要填写与工作有关的说明、联系、记录等事项。如:工作票在签发后许可前,工作班人员另有安排或不能上岗时,工作负责人应进行说明和签名;当现场安全措施、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动后,非连续参与工作的工作班人员在参与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向其进行安全交底的确认记录等。
5、交任务、交安全确认小栏:
(1)本小栏由工作班人员填写。
(2)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包括新增、缺勤后首次参与工作的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等,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对工作负责人布置的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已明白无误,所有安全措施已能确保工作班成员的工作安全后,履行签名确认手续。
(二十一)工作票执行完毕印鉴栏的填写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执行完毕后,在左侧大框内盖“已终结”章。
(二十二)工作票检查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其他检查人员填写。
2、工作票签发人和其他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每张已执行完毕的工作票的票面、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指出,用横线划去“执行符合要求”字样,填写检查日期、有关人员姓名和检查人员姓名,并在工作票执行完毕印鉴栏的右侧小框内盖“不合格”章;如符合要求的,应用横线划去“存在问题”字样,用斜线“/”在有关人员姓名处表示,填写检查日期和检查人员姓名,并在工作票执行完毕印鉴栏的右侧小框内盖“合格”章。
三、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总、分工作票)的填写、使用规定
(一)填写与签发总、分工作票的一般规定
1、本规定对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在填写与使用中的特别部分提出相关要求,未说明部分参照“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单一工作票)的填写、使用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2、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3、总工作票不具备单一工作票的功能,不得单持总工作票进行工作。
4、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分工作票一般不宜超过5张。
5、总工作票应一式二份,一份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收执。每张分工作票至少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收执。
(二)工作负责人、班组栏的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除了对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负责外,还应对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负责。
(三)工作任务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设备范围和工作内容等)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
2、下列情况,可以使用同一张总工作票:
(1)工作地点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内。
(2)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
1)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全站停电。
(四)计划工作时间栏的填写
各分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应在总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范围内。
(五)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包括绘图说明)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包括绘图说明)。
2、工作票签发人除了对总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外,还应对分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六)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的工作班成员,可仅填写各分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不必填写各分工作票上全部工作人员姓名。
2、总工作票上的工作班人员总数,应填写所有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的总和。
(七)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的本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填写;分工作票上的本栏由分工作票现场工作许可人填写。
2、分工作票上所列的补充、增加的安全措施、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应与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内容相符。
(八)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许可人与当值调度联系栏的填写
总工作票上的本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填写;分工作票上的本栏可不填写。
(九)许可开始工作时间栏的填写
1、只有完成了总工作票的许可后,才可办理各分工作票的许可。
2、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会同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对总工作票1至6项内容已确认无疑,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执行完毕,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已交待清楚后,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和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
3、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召开现场站班会,并会同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对分工作票1至6项内容已确认无疑,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执行完毕,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已交待清楚后,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和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
(十)工作负责人变动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由原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可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在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在总工作票的本栏内代为填写。现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告知所有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并在所有分工作票的“备注”栏“其他事项”小栏内作好变更记录。
2、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由原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可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在分工作票的本栏内代为填写,并在总工作票上的“工作人员变动”栏内作好增添、离去记录。现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在总工作票上的“交任务、交安全确认”小栏内签名确认。
(十一)工作票延期栏的填写
1、分工作票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向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提出,经确认后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并由工作票签发人通知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办理。
2、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应在总工作票的本栏内作好记录,并和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在分工作票的本栏内作好记录,并和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十二)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的填写
1、只有完成了所有分工作票的每日收工后,才可办理总工作票的每日收工。只有完成了总工作票的每日开工后,才可办理各分工作票的每日开工。
2、总工作票每日收工时,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收工日期和时间,并与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将总工作票交回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总工作票次日复工时,应得到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在总工作票上填写开工日期和时间,并与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3、分工作票每日收工时,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工日期和时间,并与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工作票次日复工时,应得到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的许可,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开工日期和时间,并与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十三)工作总负责人对分票工作负责人许可、汇报记录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的本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分工作票上的本栏可不填写。
2、总工作票所包含的各分工作票一经许可或结束,即应填写本栏。
3、当各分工作票全部汇报结束后,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经核对并在“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十四)工作结束栏的填写
1、只有完成了所有分工作票的工作结束后,才可办理总工作票的工作结束。
2、分工作票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全部工作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并和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确认。
3、总工作票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全部工作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并和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十五)工作票终结栏的填写
1、总工作票上的本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填写;分工作票上的本栏可不填写。
2、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根据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任务以及全部安全措施,核对、填写现场安全措施的恢复和保留等情况,向当值调度员汇报。
(十六)备注栏的填写
1、在工作过程中需操作设备小栏:
(1)分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总工作票上的本小栏可不填写。
(2)在工作过程中需操作设备时,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在现场站班会上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
2、由工作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小栏:
(1)分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总工作票上的本小栏可不填写。
(2)需要增设专责监护人的,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分工作票上填写专责监护人的姓名以及负责监护的地点、具体工作等内容。
3、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小栏:
(1)分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总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
(2)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4、其他事项小栏:
分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或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总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或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
5、交任务、交安全确认小栏:
(1)分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工作班人员填写,总工作票上的本小栏由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填写。
(2)开始工作前,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向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对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布置的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已明白无误,所有安全措施已能确保工作班成员的工作安全后,履行签名的确认手续。所有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均应各自签名,不得他人代签。
(3)开始工作前,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包括新增、缺勤后首次参与工作的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对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布置的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已明白无误,所有安全措施已能确保工作班成员的工作安全后,履行签名的确认手续。
(十七)工作票执行完毕印鉴栏的填写
总工作票执行完毕后,总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应在总工作票及其所有分工作票的左侧大框内盖“已终结”章。
(十八)工作票检查栏的填写
1、本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其他检查人员填写。
2、工作票签发人和其他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每张已执行完毕的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的票面、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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