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9:59:07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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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5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社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力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线缆”)、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特导”),拟以定向捐赠的方式分别向亨通慈善基金会捐赠350万元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线缆、亨通力缆、亨通特导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350万元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除此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未与亨通慈善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回馈社会,帮助社会贫困弱势群体,公司与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于2020年1月19日与亨通慈善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以定向捐赠方式向亨通慈善基金会分别捐赠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将该笔款项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款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扶危济难、慈善光彩助学等公益慈善项目,帮助社会贫困弱势群体。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线缆、亨通力缆、亨通特导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350万元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02号)。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月个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未与亨通慈善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慈善基金会,2011年2月由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
法定代表人:钱丽英
企业性质:非公募基金会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古塘路口
经营范围:扶危济困、助残助学、公益捐助、社会福利建设、抗灾赈灾。
原始基金数额:伍仟万元整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社会捐赠的额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进行社会慈善捐赠,旨在统一捐赠途径,提高公司在社会慈善活动中的整体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济弱扶贫,回馈社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6号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收到江苏省商务厅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江苏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000036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江苏省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程序已经完成。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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