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2 12:02:17来源:
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撤销36项证书的通知》(2019年第34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证书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取消36个认证项目,以进一步减少为民方便和优化服务的要求。
自发布之日起,附件中所列规范性文件中列出的认证项目已停止执行。如果附件所列部门规章中规定的认证事项涉及部门规章的修订,则应按照程序对部门规章进行修订后停止实施规则.36项认证包括“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证明事项” 14项和“建立部门规章的证明事项” 24项。许多事情,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而无需网络验证。它涉及很多方面,例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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