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9:41:14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变电站防火工作「变电站防火措施有哪些」,关于变电站防火工作「变电站防火措施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吐血整理”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
“吐血整理”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
第1节:发电厂的分类(了解)
发电厂又称发电站,按照发电途径不同,主要有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核能发电厂、风力发电厂等。其中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约80%,水电、核电约15%,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燃烧秸秆)约5%
第2节:火力发电厂的火灾危险性(了解)
煤的自燃、锅炉爆炸、燃料泄漏、氢气H2泄漏、液氨NH3泄漏、电气设备与线缆起火(无粉尘爆炸危险性)
第3节: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了解
一、火电厂的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火电厂的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1)主厂房是火力发电厂生产的核心,围绕主厂房,应划分为1个重点防火区域
(2)室外配电装置区多为带油设备,其安全运行是火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重要保证,应划分为1个~~~
(3)点火油罐一般存储可燃油品,包括卸油/储油/输油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火灾概率较大,应划分为1个~~~
(4)按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分,乙炔站、制氢站∈甲类,制氧站∈乙类,应各为1个~~~
(5)储煤场常有自然现象,尤其是褐煤自燃现象较严重,应划分为1个~~~(储煤场消防用水量应≥20L/s)
(6)消防水泵房是全厂的消防中枢,应划分为1个~~~
(7)材料库及棚库是储存物品的场所,同生产车间有所区别,应划分为1个~~~
——重点防火分区之间的电缆沟(电缆隧道)、运煤栈桥、运煤隧道及油管沟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二、火电厂的耐火构造设计要求★★★★★
(1)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2)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需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
(3)建筑构件允许采用难燃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应≥0.75h。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井必须单独建造,其井壁耐火极限应≥1.0h不燃烧体。根据防火分区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墙上不应开门窗洞口,若必开设,则应设耐火极限≥1.5h甲级门窗
三、火电厂的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1)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3个车间划分。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每个车间应有≥2个安全出口;在某些情况,特别是地下室有困难时,2个出口中可有1个通至相邻车间
(2)主厂房的集中控制室是火电厂生产运行管理的指挥中心且人员集中,应2个安全出口,当建筑S<60m2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3)集中控制楼应至少设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
(4)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一般不易通至胶带层∴运煤胶带层应设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5)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应≤15m(第1段)
(6)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要求有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运煤系统中,地下构筑物有一端与地道相通,要求在尽端设1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四、火电厂的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了解)
(1)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顶棚、墙面装修使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它B1级2A B1
(2)其它建筑物,如资料档案室、图书室以及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等的顶棚、墙面装修使用A级材料,地面B1级2A B1
(3)火电厂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与部件及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管件/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与部件应采用A级材料,保温材料可≥B1材料
五、火电厂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设计要求(了解)
(1)蓄电池室、供氢站、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汽车库、运煤(煤粉)系统建(构)筑物(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配电装置室等)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2)氢冷发电机的排气必须接至室外。配电装置室、油断路器室应设事故排风机。变压器室的通风系统应与其它通风系统分开,变压器室之间的通风系统不应合并。蓄电池室的送风设备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风机室内,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在穿越重要房间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时应设置防火阀,蓄电池室、油系统、联氨间、制氢间以及氢冷式发电机组汽机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采用防爆型
六、火电厂的防(排)烟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1)火电厂在进行平面设计时应合理划分防火、防烟分区,并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采用防烟、排烟方式,合理选用防烟/排烟风机(用于排烟的风机主要有离心风机、轴流风机,必要时选用耐高温的专用轴流风机)
(2)火电厂的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配电装置室,应设机械排烟设施,排烟量可按房间换气次数≥6次/h计算。防烟、排烟设备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排烟口、送/排风机、活动式挡烟垂壁的控制,同时对与防烟/排烟有关的防火门、防火阀等联动设备进行控制——燃油锅炉房3次/h(事故*2)、燃气6次/h(事故*2)、气体系统灭火后的通讯机房/计算机房防护区通风应≥5次/h
七、火电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1)消控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并合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机组容量≥200MW火电厂的火灾报警区域的设置要求:即,单机容量≥200MW火电厂,应设置“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每台机组为1个火灾报警区域
2)网络控制楼、微波楼和通信楼为1个火灾报警区域
3)运煤系统为1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水型
4)点火油罐区为1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爆型
(3)消防报警的音响应有别于所在处的其它音响,当火灾确认后,应能将生产广播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八、火电厂的灭火系统设计要求★★★★★大型火电厂,除建设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设置消火栓并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外,还需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设置固定灭火系统。目前,对于机组容量≥300MW的火电厂,其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和设施以及对发电至关重要的场所,通常采用的灭火系统形式有以下几种(主厂房、储煤场、点火油罐区周围的消防给水管网应为环状)
(1)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汽轮机油箱、电液装置(抗燃油除外)、氢密封装置汽机运转层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抗燃油除外)、汽机储油箱(主厂房内)、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本体内消防,由其制造厂提供)、电缆夹层、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高压常用变压器、封闭式运煤栈桥或运煤隧道(燃用褐煤或易自燃高挥发分煤种)、煤仓间带式输送机层、柴油发电机室及油箱(其中,电缆夹层、主变压器等适水喷雾灭火系统)
当运煤系统建筑物设有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当在寒冷地区设置室外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油罐固定冷却系统时,应设置管路放空设施
(2)气体灭火系统。集中控制楼内的单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继电器室、DCS工程师站房或计算机房、原煤仓、煤粉仓(无烟煤除外∵已惰化),宜采用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宜100%备用
(3)泡沫灭火系统。点火油罐区宜采用低倍数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单罐容量>2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200m3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规范对“火电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1)主厂房(包括汽机房和锅炉房的底层、运转层;煤仓间各层;除氧器层;锅炉燃烧器各层平台)
2)集中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屋内高压配电装置(有充油设备)、脱硫“控制”楼(工艺楼可不设)
3)屋内卸煤装置、碎煤机室、转运站、筒仓皮带层、室内储煤场、解冻室、柴油发电机房
4)生产/行政办公楼、一般材料库、特殊材料库、汽车库
(2)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脱硫工艺楼,增压风机室,吸收塔,吸风机室,屋内高压配电装置(无油),除尘构筑物,运煤栈桥,运煤隧道,油浸变压器检修间,油浸变压器室,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岸边水泵房,中央水泵房,灰浆/灰渣泵房,生活消防水泵房,稳定剂室,加药设备室,进水/净水构筑物,冷却塔,化学水处理室,循环水处理室,启动锅炉房,供氢站,推煤机库,消防车库,储氢罐,空气压缩机(有润滑油),热工/电气/金属实验室,天桥,排水/污水泵房,各分厂维护间,污水处理构筑物,电缆隧道,材料库棚,机车库,警卫传达室
九、火电厂的消防供电系统设计要求(了解)
(1)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单机容量≥200MW按“保安负荷”供电、<200MW按“Ⅰ类负荷”供电
(2)消防水泵负荷(主厂房电梯),单机容量>25MW按“Ⅰ类负荷”供电、≤25MW按“Ⅱ类负荷”供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当本身带有不停电电源装置时,由厂用电源供电;当本身不带不停电电源装置时,由厂内不停电电源装置供电。消防供电系统正常时由厂用电源供电,事故时应能自动切换到蓄电池直流母线供电(教材外)
(4)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用电设备配线宜采用耐火配线或耐热配线。当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十、火电厂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了解)
(1)人员疏散的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的照度值应≥1.0LX
(2)单机容量≥200MW火电厂,由于有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因此在发生交流厂用电停电事故时,除有蓄电池组对照明负荷供电外,还有条件利用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
(3)为了减少事故照明回路对直流系统的影响,保证大机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等回路能安全可靠运行,对≥200MW机组的应急照明,根据生产场所的重要性和供电的经济合理性,采取不同的供电方式:单元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主厂房出入口/通道/楼梯间、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宜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其它场所的应急照明,应按“保安负荷”供电。对单机容量<200MW火电厂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
第4节:变电站的火灾危险性(了解)○首〓页●
主要分升压变电站、主网变电站、二次变电站和配电站。火灾危险性主要有电力变压器着火、油断路器火灾、电缆火灾等
第5节:变电站的防火设计要求★★★★★~~~了解
一、变电站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1)设有带油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它建(构)筑物之间应设防火墙,控制室装修应采用A级材料
(2)地下变电站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S应≤1000m2。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S可增大1倍;当局部设“自喷”时,增加S可按局部S的1倍计算自喷翻倍、局设局增
(3)当变电站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且建筑的占地S>3000m2时,变电站内的消防车道宜布置成环形,当为尽头式车道时,应设回车场或回车道
二、变电站的电气设备与电缆敷设防火设计要求★★★★★
(1)总油量>100kg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2)≤35kV的室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断路器/油浸CT及油浸PT应设在两侧有A级不燃实体墙的间隔内;>35kV室内配电装置,应安装在有A级不燃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实体墙高度应≥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
(3)“室内”单台油量>100kg的电气设备,应设储油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应设置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储油设施。“室外”单台油量>1000kg的电气设备,应设储油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应设置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且变压器未设置水喷雾系统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储油设施
(综合)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kg的充油设备,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在600kg以上的充油设备,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最多只能有2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地下变电站的变压器,应设置能储存最大1台变压器油量的事故储油池。当设置具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储油池时,其容量宜按最大1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储油或挡油设施应大于变压器外廓每边各1m。储油设施内应铺卵石层,其厚度应≥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80mm
(4)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接头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长度>100m的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均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
(5)≥220kV的变电站,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时,宜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地下变电站电缆夹层宜采用≥C类的阻燃电缆
三、变电站的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1)变压器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配电装置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它房间时,该门应乙级
(2)建筑S>250m2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电缆夹层,其疏散出口宜≥2个,楼层的第2个出口可设在固定楼梯的室外平台处。当配电装置室的长度>60m时,应增设1个中间疏散出口(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隔墙上的门可采用A级材料的双向弹簧门)
(3)地下变电站安全出口应≥2个。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时,应在地上首层采用耐火极限≥2.0h不燃隔墙+乙级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分完全隔开,且应有明显标志。地下变电站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四、变电站的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设计要求★★★★★
(1)消防给水系统。变电站的规划和设计,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变电站内建筑物满足耐火等级≥二级、且体积≤3000m3、且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水(教材外)当室内消防用水总量>10L/s时,地下变电站外应设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变电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1次确定。变电站的消防给水量应按火灾时1次最大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设有消防给水的地下变电站,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变电站户外配电装置区域(采用水喷雾的主变压器除外),可不设消火栓。根据规范:火灾危险性丁类、耐火等级二级、体积2500m3的建筑物,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10L/s
(2)灭火系统。单台容量≥125MW的主变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合成型泡沫喷雾系统、或其它固定式灭火装置。其它带油电气设备,宜采用干粉灭火器。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宜采用固定式灭火系统
(3)变电站中的以下场所和设备,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
2)地下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变电站,其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应设“自报系统”,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火警信号上传至上级有关单位
3)采用固定灭火系统、或地下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
4)≥220kV变电站、或地下变电站、或户内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缆夹层及电缆竖井
变电站主要设备用房火灾探测器类型
电抗器室
感烟、吸气式感烟(选用含有设备,采用感温)
主控通信室
感烟、吸气式感烟
配电装置室
感烟、吸气式感烟、线型“感烟”
继电器室
感烟、吸气式感烟
电缆层和电缆竖井
感烟、吸气式感烟、线型“感温”
可燃介质电容器室
感烟、吸气式感烟
主变压器室
线型“感温”、吸气式感烟(室内变压器)
五、“地下”变电站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了解)
(1)所有采暖区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2)电气配电装置室应设机械排烟装置
(3)火灾时,送/排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应能自动停运。采用气体系统时,穿过防护区的通风或空调风道上的防火阀应能立即自动关闭
六、变电站的消防供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了解)
(1)消防水泵、电动阀门、火灾探测报警与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按“Ⅱ类负荷”供电
(2)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自动切换
(3)应急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20min
(4)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应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设明显标志。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能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求
七、变电站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了解)
(1)户内(外)变电站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消防水泵房、建筑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
(2)地下变电站的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继电器室、消防水泵房、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
(3)地下变电站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4)人员疏散使用的应急照明的照度应≥1.0LX,楼梯间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0.5LX,继续工作应急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5)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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