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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时间:2022-09-05 08:05:04来源: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化工仪器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新时期下,随着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兴起,技术转移作为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正在日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经济推动作用。而高校技术转移作为高校服务社会的一种具体表现手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具体来看,高校技术转移可以把高校的技术、科研以及人才等优势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同时,高校技术转移还能推动地方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实现学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此,构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势在必行。

当前,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要求,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科技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

《意见》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加快“双一流”建设,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该实施意见需要完成的主要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全国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体制机制落实到位,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技术交易额大幅提升,高校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本完善。培育建设100家左右示范性、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1.建立技术转移机构;2.明确成果转化职能;3.建立专业人员队伍;4.完善机构运行机制;5.提升专业服务能力;6.加强管理监督。

其中,在明确成果转化职能方面,《意见》强调:在符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权属相关法律和政策前提下,高校赋予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授权技术转移机构代表高校和科研人员与需求方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谈判。高校在有关制度中规定或通过订立协议约定高校、科研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服务质量、转化绩效确定技术转移机构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高校可以聘请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协助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后,《意见》明确要加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的实施保障,具体包括:1.完善工作机制;2.组织试点示范;3.完善支持激励政策;4.开展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

综上,从《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的出炉,到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再到此次《意见》的发布,无不体现出我国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努力。此外,从这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方面的政策细则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人员的权益愈加重视。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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