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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2-04-23 11:05:02来源:网络整理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我国核电站安全法规和导则,国家核安全局对大亚湾核电运行进行了审核。管理有限公司、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提交《大亚湾核电站核电站运行许可证重新申请申请书》,岭澳核电站“核电站首次装料批文”(广州核电站)。【2003】第 4)”及其附件。国家核安全局认为,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立,将负责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四台机组的运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使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有积极的作用。提交文件中广核合资有限公司与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核安全责任划分基本合理、完整、清晰。可以接受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大亚湾核电站运营单位重新申请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运营许可证一、。兹同意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大亚湾核电站一、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牌照计划是中国最早实施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国家核安全局决定,许可制度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一、运行过程中,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按《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条件,确保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原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国核安电字[1996]142号)被撤销。附件1: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条件,确保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原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国核安电字[1996]142号)被撤销。附件1: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条件,确保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原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国核安电字[1996]142号)被撤销。附件1: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附件2: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2003 年 3 月 31 日

标的物:核发核电站核安全运行许可证通知书

抄送:国防科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核电集团 国家环保总局 广东核安全监察站 苏州核安全中心

附件1: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项目: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许可证持有人: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许可证号.:国和安证字第0301号 法定代表人:广东核电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赞云龙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林桂清 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条件1. 广核合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的运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机组安全;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监督,对相应单位的核安全承担全部责任。2. 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必须遵守并履行所有许可申请文件中相应的许可条件和所有承诺。如要变更这些承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论证,并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3.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营运单位的成员和运行管理者,应当安全运行核电站,切实履行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大亚湾核电站运营管理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承担核电站安全运行的责任。4.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必须确保直接负责运行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计划,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对参与上述活动的单位的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当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质量保证方案,并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6.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如实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机组安全情况,提供相关信息,认真执行《核电站营运单位报告制度》。7.如果场地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口分布、附近工业、交通、军事设施等),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并表现出对大亚湾核电站安全的关注。影响。8.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定期对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国家核安全局。9.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定期修订《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应急预案》等,以反映相应核电站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最新情况,并报送国家核安全总局审批。10.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作为大亚湾核电站产权所有人、营运单位成员,除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核安全责任外,全面承担核安全责任。 11.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提供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大亚湾核电站的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运行、应急处理、应急准备、改造、放射性废物处理和乏燃料、退役准备、核事故赔偿以及与核电站安全运行相关的配套设施和资产的维护和更新。12.联合许可计划,为期一年,试行。试行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附件2: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项目: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 许可证持有人: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国和安证字0301号 法定代表人:赞云龙,广核电联营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林桂清

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运行许可条件1.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运营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必须遵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机组安全;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监督,对本单位的核安全负全部责任。2. 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必须遵守并履行所有许可申请文件中相应的许可条件和所有承诺。如果要改变这些承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论证,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3.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营运单位的成员和运行管理者,应当安全运行核电站,切实履行《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对核电站的安全运行承担责任。关于大亚湾核电站运行管理。4.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必须确保直接负责运行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对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Ltd. 必须确保直接负责操作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大亚湾核电站运营管理,对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Ltd. 必须确保直接负责操作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对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必须确保直接负责操作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对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必须确保直接负责操作的人员熟悉并遵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操作限制和条件。对技术规范内容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5.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大亚湾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经审核批准的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大亚湾核电站运营管理,对质量保证活动进行监督。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并定期进行检查。审查质量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当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质量保证方案,并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6.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如实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机组安全情况,提供相关信息,认真执行《核电站营运单位报告制度》。7.如果场地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口分布、附近工业、交通、军事设施等),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并表现出对大亚湾核电站安全的关注。影响。8. 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定期对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国家核安全局。9.大亚湾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应定期修订《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应急预案》等,以反映相应核电站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最新情况,并报告给国家核安全总局审查批准。10.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作为大亚湾核电站产权所有人、营运单位成员,除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核安全责任外,全面承担核安全责任。 11.广东核电合资有限公司提供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大亚湾核电站的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运行、应急处理、应急准备、改造、放射性废物处理和乏燃料、退役准备、核事故赔偿以及与核电站安全运行相关的配套设施和资产的维护和更新。12.联合许可计划,为期一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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