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8:17:16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华电重工财报「华电重工牛文献」,关于华电重工财报「华电重工牛文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国家对燃煤电站建设的调控及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出现缓建,当期业绩受到一定冲击,营业收入21.44亿元,同比减少25.32%,利润总额1,904万元,同比减少89.85%。公司传统核心业务市场出现萎缩,公司物料输送、热能业务是核心业务,也一直是公司的两个利润大户。物料输送专业在国内率先采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近几年一直在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业务覆盖电力、煤炭、冶金、建材、化工、港口等几乎所有存在煤炭、矿石、石灰石等大宗散状物料装卸、堆存、输送工程的领域。热能专业多年来居于国内同行龙头地位,主要用于燃煤电站。但随着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及能源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发改委能源局针对燃煤电站建设采取的调控措施,新建燃煤电站项目大量减少;钢铁、煤炭、港口、水泥等行业的去产能压力巨大,新建项目减少。由此造成公司两个核心事业部的业务市场萎缩,导致两项业务的效益大幅下降。
面对复杂经营形势,公司认识到,必须推进转型升级,才能实现公司的良性持续发展,公司明确了“四个聚焦、四大转型”发展思路,即聚焦科技研发创新,加快从工程规模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转型;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从以服务燃煤火电项目为主向服务新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项目转型;聚焦集团主业需求,加快从主要面向基建项目向面向存量项目升级改造服务转型;聚焦技术支撑服务,加快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转型。上半年公司新签合同38.15亿元,同比增长76.09%,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4.5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项目70个,中标率52.24%。
3.1 在物料输送业务方面,以环保、智能为特色,攻克智能化组件、智能化控制和管理等关键技术,建成国内环保型智能散货码头、智能化电厂输煤系统的示范项目;推出长条形全封闭智能化煤场方案并获准应用于湖南平江电厂新建2X1000MW项目;建立完整的面向生命周期的装备服务平台,以大型港口、电厂的散料装卸设备为应用对象,以设备的故障诊断和远程维护为应用目标,实现大型散料装卸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系统的示范应用;向存量市场服务要效益,对老电厂及老码头等输煤系统及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加强对老项目售后服务力度,加大备品备件、运行维护、生产技改承揽力度,向存量要效益;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互联互通”路线,积极拓展海外产品销售、提供服务、工程承包、投资项目,重点区域为东南亚、中亚及东欧国家,同时加大“引进来”力度,引进和控制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技术和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报告期内,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成功签订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带式输送机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EPC工程项目合同、江苏华电句容煤炭储运工程PC总承包合同、福建华电邵武三期2×660MW输煤岛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合同;海外市场方面,签订印尼TJB 5&6 电厂输煤系统项目合同,与美国博莱克威奇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参与编制中电联“火力发电企业智能燃煤系统技术规范”,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2 在热能业务方面,积极参与供热相关业务,承揽热力管网设计及工程成套相关业务,推进智能化供热系统改造业务;培育火电机组增效节能改造业务,积极探索参与国家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业务;向清洁能源项目拓展业务,重点研究和发展燃机联合循环电厂系统集成和供货服务业务、燃机电厂智能化业务。
报告期内,热能工程业务签订湖北华电江陵、福建华电邵武等项目合同;中标哈电集团巴基斯坦必凯、巴基斯坦百路凯联合循环电站四大管道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开拓取得重要进展;签订东亚电力(无锡)燃机发电项目机岛主机设备及其配套辅助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实现了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业务集团外市场突破。公司“间接空冷技术研究与核心部件研发”科技项目通过华电集团科技成果评审。
3.3在高端钢结构业务方面,消化吸收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缩短其在材料、设计方法、施工工艺等各技术环节国产化的时间,将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与自主研发的预应力桁架体系结合,拓展在超大跨度料场封闭、钢结构间冷塔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将料场封闭与光伏发电结合,致力于智能化的金属屋面光伏围护系统研发,拓展“阳光料场”业务;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站设计、施工、开发标准化业务,形成模块化建设方案。
报告期内,高端钢结构业务大力开拓新型空间结构体系市场,中标国电九江煤场封闭EPC项目,集团外项目拓展取得新成效;河西、军粮城、十里泉、江陵等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进展顺利。“新型毂节点网架关键技术国产化研究与应用”等3个重点科技项目通过华电集团技术方案审查;“大跨度管桁架可调式钢结构节点”等3个项目获得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3.4海洋风电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未来1-2年内成长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在海上风电业务方面,以降低海上风电整体造价为目标,从主机研究、基础设计、设备供货、输电技术、智能送出、施工建设等多个环节入手优化技术,形成整体建设方案。以“华电1001”为支撑,整合社会和国外资源,利用社会成熟供应链,发挥曹妃甸临港基地效能,打造低成本建设方案,逐步确立事业部和曹妃甸基地在海洋风电业务上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海上风电业务相继完成国家电投滨海北H1区100MW海上风电项目、华电江苏大丰H8测风塔项目,标志着公司已经具备海上风电综合施工能力;取得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为公司开展海上风电EPC总承包打下坚实基础。“海上风电大直径单桩施工工法”获中国电力建设公司企业协会推荐备选“国家级工法”;“研制一种海上风电自升式作业平台的登船梯”等6项QC成果获得电力建设QC成果奖。
3.5在工业噪声治理业务方面,推进先进的降噪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在燃气电厂、分布式能源站降噪和传统火电厂噪音治理改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其中,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其余为全资子公司。
4.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孙青松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其中郑晓明先生、陈磊先生,2名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6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青松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补选刘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青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刘青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其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刘青先生简历
刘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企业文化师。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历任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3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李建标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王佩林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佳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不含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除上述项目外,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0万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45,00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共计273,884,143.8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订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152.12万元,其中: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4月14日提取募集资金5,200.0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5年4月8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416号)。2015年1月7日提取募集资金3,501.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12月25日,提取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合计支付购置款11,342.7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募投资金使用金额为5,200.00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募投资金使用金额为18,609.38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1,342.7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152.12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16年3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39,000万元。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用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8,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用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本金和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理财投资收益为7,401,123.29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信息。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于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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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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