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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为什么物业代收「物业代收电费」

时间:2022-11-25 14:35:37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电费为什么物业代收「物业代收电费」,关于电费为什么物业代收「物业代收电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一直是引发人们热议的话题,时不时就会曝出物业与业主们的纠纷。并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物业无理在先。

眼下正是寒冷的冬季,而今年强寒潮天气的来临使得现下的冬天比上一年更加难过。对于怎么御寒,南北方姿势各有不同。网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北方人过冬靠暖气,南方人靠一身正气!”这是一句幽默的调侃,而现实是想要过一个“暖冬”,除了暖气、蒸气外,还需电气,我们需要供电取暖。

说到用电就不得不提电费的缴纳,对于一些“零散户”,他们只需根据供电局开具的电费单来缴纳即可,而对于不少住宅小区,或者由物业公司来代理收缴电费的居民、商户来说,电费的缴纳常常让他们闹心。

违规收电费,市民怨声载道

电费是我们每月必缴的一项生活费用,也是我们必须算清的一笔账。毕竟,如果事先没搞明白这笔费用是按什么标准来收缴,或者电费的组成部分有哪些,这笔钱也就会变成一笔“糊涂账”。赚钱本就不易,今年更难,生活账本没算清怎么行?

对于转供电用户来说,这笔钱的缴纳却是一件糟心事。不是太高了交不起,而是不想成为“冤大头”,钱交得不明不白的,窝心。顺便提一下什么是转供电用户,它通常是指不直接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的用户,这样的用户一般为个体工商户、店铺、中小微企业等。

成都市金牛区的一小区的个体商户在看到电费收据时,震惊地表示,电价太高了!为此,她算了算每度电的费用,发现每度电竟然收了1.55元,深感疑惑的她去专门地了解了情况,发现邻近小区的电费是按每度约8毛钱的价格来计算的,相较于自家的电价,便宜了近一半。

如果将这笔账继续算下去,每月都交了将近一半的不该交的电费,长期以往,费用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对本就做的小买卖的商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他们这是花两份钱,办一件事。

那么,这多出来的一份钱去哪了?

原来,承包这一小区里20多家商家的收缴电费服务的物业公司,并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标准来收取相应的费用,而是抓住用电专供的漏洞来牟取“灰色收益”。

为什么物业会有机会赚取这项收益?这是因为上述提到的转供电用户,由于电网企业不能对他们直接安电表、抄电表,这时就需要一个转供主体来代理这项业务,由他们来代收取这项费用,物业拥有配电设施产权,所以也就有机会提供这项服务。

但是即使是由物业提供转供电的服务,他们也不能乱收取费用。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物业,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就利用代收取费用这项职务便利,乱定电价,乱收费用,还美其名曰“转供费”。

当然,这项由物业乱开出来的费用名目,国家是不允许、不认可的,也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物业的这种行为不仅是靠着职务的便利,还抓住了人们的“信息差”,即居民不知道哪些收费名目才是电费的合法组成,就任由物业胡说一通。并且即使被告发,物业的“犯错成本”比赚得的“灰色收益”要低很多。如此往来,这项收益便能由物业长久地收下去。

可是,物业的违规收高价费用早就引起市民的抱怨,难道这种违规行为就任由它发展下去?

国家出招,整治高价收费乱象

电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得不算的一笔账,而国家也已帮我们算清了,给缴纳电费“立了规矩”,理清权责边界。

2020年12月底,国家发布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收费的相关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在代收供电费时,严厉禁止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对像转供电用户这样的,电网企业暂时没有直接“装表到户”“抄表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能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入其他费用。

并且,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的运行维护费用,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收取,不能作为电费组成的一部分来收取,或者不能以假借提供此类服务为名,来收取所谓的“服务费”。

因此,物业的乱收高价电费的行为是违规的。就算物业作为转供电主体,利用配电设施来提供转电服务,运营这些设施产生的费用也是属于我们所交的物业服务费、租金中的一部分。

目前,已有针对物业乱收“转供费”、公摊电费成功维权的案例。相信,在人们的维权意识增强,以及国家逐步理清权责明细后,这样的情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会逐步得到改善。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你又是怎样解决的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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