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爱康科技股东增持「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份」

时间:2022-11-19 13:17:43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爱康科技股东增持「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份」,关于爱康科技股东增持「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份」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智通财经APP讯,爱康科技(002610.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电力”)和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爱康电力”)拟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昱辉”):无锡爱康电力持有49%的股权,本次增资由无锡爱康电力按49%的比例以债转股方式增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大股东按51%的比例以自筹资金方式增资。

2、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康”):苏州中康电力持有49%的股权,本次增资由苏州中康电力按49%的比例以债转股方式增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大股东按51%的比例以自筹资金方式增资。

3、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爱康”):苏州中康电力持有49%的股权,本次增资由苏州中康电力按49%的比例以债转股方式增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大股东按51%的比例以自筹资金方式增资。

4、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爱康”):苏州中康电力持有49%的股权,本次增资由苏州中康电力按49%的比例以债转股方式增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大股东按51%的比例以自筹资金方式增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易美怀女士过去十二个月内兼任嘉祥昱辉、朝阳爱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金剑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兼任锦州中康、大安爱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条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