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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费涨价「为什么不提高电价」

时间:2023-05-05 09:25:14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关于电费涨价「为什么不提高电价」,关于关于电费涨价「为什么不提高电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齐鲁网4月27日讯 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是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为了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今年山东省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但是在社会上,一些代收电费的机构,比如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动不动就向居民收取高价电费,本来五毛多一度,愣是按照一块钱、甚至两块钱的价格来收。导致一项惠民政策不能完全落地。

泰安市的于先生开了一家宾馆,作为用电大户,宾馆每个月的用电量少则一两千度,多则四五千度。

于先生(泰安市某宾馆老板) :一度一块二,现在一块二也可以说是天价了,哪有这么贵的电费!

宾馆行业属于一般根据今年山东省发布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一般工商业执行尖峰平谷分段计费,以电压等级在1到10千伏的电价,用电最高峰执行尖峰电价每度1.0692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度0.3350元,一般时段每度电0.6409元。也就是说,即便是最高电价也不会达到一块二。

究竟是谁收的高价电费呢?记者了解到,于先生并没有直接将电费交给供电公司,而是交给了泰安市安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也就是宾馆所在商业街的开发商。

小区或商业街,作为整体在供电公司只有一个账户,每户想要用电,开发商先从供电公司买电,再卖给各个用户,那么这种用户叫做非直抄用户。对于这样的用户,每度电的价格不得高于1.0014元,而且要执行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非直抄用户因为用电需要倒一次手,损耗自行承担,电价也就涨了起来。开发商提到的损耗客观存在,但是损耗比例是多少,能否达到这么大的价格差,值得商榷。经过业主的不断争取和记者的努力,这片商业街区,从四月份开始电价按照一块钱一度收取。

在滨州市滨城区经营一家印刷店的宋女士也按照1.2元一度的价格在物业买电。对于省里出台的政策落实不到商户身上,他们曾多次向当地物价、电力等多个部门反映,却迟迟没有解决。

宋女士也不是供电公司的直抄用户,需要从物业买电。既然省里已经有明文规定降低电费,物业能不能降低价格呢?

商户们向滨大科技电子商务产业园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讲清楚了文件的要求,但对方根本不予理会。

滨州滨大科技电子商务产业园物业办工作人员:光电业局就一块啊,上电业局交啊。你像这线路维护,赔很多啊。

记者:你们给电业局交一块钱吗?

滨州滨大科技电子商务产业园物业办工作人员:嗯,你以为家庭用电吗?家庭用电五毛多。

记者随即向电力部门求证,得到的说法却是,他们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降价,具体电价涉及客户隐私,不能透漏,但绝对不是一块钱,没有这么高。

随后记者来到了电价主管单位,滨州市滨城区发改委,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转供电单位存在损耗,这是实际存在的。损耗不一造成每个转供电单位的实际电价也不一,但物业应该公示后向用户收费。

不公示,不降价,物业的做法让宋女士等商户非常无奈。政府发文,为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低的电费,却被物业等转供电单位截留,惠民举措卡在了最后一公里。离开发改委,宋女士将高价电的问题向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目前对方已经受理。

一项惠民的举措,结果在执行中遭遇了变相盘剥,政府发文给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低的电费,绝不能变成物业、开发商等单位增收的渠道。电价的问题不解决,助力工商业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现在社会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电,比之上述高达一块二一度的工商业用电,在有些地方,农业生产用电也存在乱加价的现象。

潍坊昌乐县五图街道韩信村,是远近闻名的大棚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西瓜,这是村民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种植西瓜的农户最大的开销就是用机井浇地。村民刘祥友一家种了四个大棚,一年的电费算下来有三四千元。单价更离谱,到了2.1元!

国家对农业生产用电有严格的定价,一度电五毛四分钱。那差价近四倍的电费有啥根据呢?

原来大棚附近就只有这一处机井,这处机井的所有人不是村集体,而是另一位村民。机井所有人刘祥全表示:这两块钱里有管道、有水、还有打井的费用。

机井是村民的私有财产,收费也就由所有人说了算。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情况在村子里非常普遍。

村干部刘祥科告诉记者,全村一共有大约30处机井,全都是村民个人的。政府明文规定五毛四,到了农民朋友手中摇身一变成了两块一。问题出在哪里,是不是供电公司给村里的电价就高呢?记者走访当地的供电部门表示:他们执行的是五毛四一度的电价。

多方调查,记者终于弄清了电价飞涨四倍的各层关系。国家电网给村里的电费是五毛四,村里的电工加价到八到九毛卖给机井所有人,机井所有人加价到一块九到两块一再卖给村民。

眼下正值大棚西瓜生长的关键期,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浇一次水,虽然电价高,但该浇水还是得浇水,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农村浇地的机井怎么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机井应该由谁来修建呢?

根据《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农田水利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增长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农田水利专项财政资金,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此外,近几年,山东省多地都在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记者从山东省水利厅网站查到了昌乐县开展这一项目的介绍文章,“总投资2866.3万元,规划建设高效节水管道灌溉工程2.8万亩。”韩信村在不在建设的范围内呢?我们找到负责这一项目的五图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徐世民(潍坊昌乐县五图街道水利站站长) :小农水项当时就考虑到,他这个户里就已经有机井了,分布的密度已经达到了,就没再安排这一块。主要搞的基础设施,修修道路挖挖排涝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村民自己花钱打了井,靠电费差价谋利。有没有办法改变一下村民面临的高价电问题呢?徐站长表示为难,个人投资收费,水利站无法介入。同样的问题记者也问了下村干部刘祥科。他说:“可以从中协调。”

降电价是惠民生的具体举措。省里的政策已出,但关键在于把这项政策红利落实到终端用户。这样,才能让一般工商业用户及农民减轻用电成本,获得实际利益,也才能有好的营商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制止不合理加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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