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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在建工程项目「福州建设工程」

时间:2023-04-08 18:21:05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福州在建工程项目「福州建设工程」,关于福州在建工程项目「福州建设工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5日,福州市发改委公布一批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复!涉及交通、供电……一起来看看这些工程项目有哪些?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榕三坊七巷司函〔2020〕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上下杭街区消防安全,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18-350103-47-01-00207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台江区下杭路北侧,原双杭新村地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消防站1栋,总建筑面积5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12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276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8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27.8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195.72万元),预备费945.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闽侯关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州闽侯关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0〕2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闽侯县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闽侯关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21-44-02-002890)。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荆溪镇,梅铁Ⅱ路改接进关西变110kV线路工程;塔前-大箬π入关西变110kV线路工程;塔前-关西及塔前-昙石Ⅰ路脱开塔前对接形成关西-昙石110kV线路;塔前-荆溪Ⅰ路脱开塔前T接关西-昙石110kV线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约18.40公里;利用已建或在建电力管廊敷设电缆,新敷设110千伏电缆线路折单长度约0.35公里;新建光缆长度约19.00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254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3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关西变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侯自然函〔2019〕43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0年4月14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螺洲车辆段上盖开发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螺洲车辆段上盖开发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地铁总函〔2020〕1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性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螺洲车辆段上盖开发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9-350104-47-01-01824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地铁5号线高仕路站北侧地块,城峰路以南、前锦路以西、螺福路以北、螺洲支路东北侧与燕秀路东西两侧。

项目新建上盖开发平台1座,盖板面积139155.38平方米,上盖坡道面积4579.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6538.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945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776.65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0311.3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2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仓山区人民政府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闽侯上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闽侯上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0〕2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闽侯县负荷发展需求,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21-44-02-00153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将上街110千伏变电站2×31.5兆伏安主变增容改造为2×63兆伏安,改造后主变容量126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165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13.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变电站主变增容、主变扩建、间隔扩建有关事项的复函》、闽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侯国用(2013)第233502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2020年4月13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锦路(螺洲)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城锦路(螺洲)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客运场站发〔2019〕43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我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城锦路(螺洲)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19-350104-54-01-064540),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五号地铁线城锦路站旁,前锦新城东侧。

项目总建筑面积8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4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车库、运营管理用房、配电房及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匡算16510.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08.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682.6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594.80万元),预备费719.6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拨款。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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