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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供电公司总经理判刑「青岛市电业局」

时间:2023-04-05 13:41:0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黄岛供电公司总经理判刑「青岛市电业局」,关于黄岛供电公司总经理判刑「青岛市电业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场突发的火灾让西海岸新区一家五金店损失惨重,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总该有人来承认。经过对事故的认定,火灾是因为配电箱外的线路短路造成,起火点是配电箱的外接电缆。经过法院两次审理,电缆的产权人因没有尽到维护管理的责任,被判承担五成责任。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黄岛供电公司”)作为配电箱的产权人,因配电箱安装与保护配置不合要求,也被判决存在过错,承担三成事故责任。

配电箱外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五金店损失超百万

2019年12月,西海岸新区王台镇西曹汶东村发生一起火灾,近300平方米的过火面积导致附近房屋以及屋内的设备严重损毁。经过消防部门的事故认定,这起火灾的起火点是配电箱的外接电缆,起火原因是配电箱外的线路短路。汶山五金的门店紧挨着起火的配电箱,火灾给五金店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经过评估公司的鉴定,汶山五金的经济损失为121.5万元。

对汶山五金来说,这场火灾更像是一场无妄之灾,毕竟起火的配电箱和电缆都不是自己家的,它们的主人才该为这起事故产生的损失负责。但面对超过百万元的损失,汶山五金的邻居也就是火灾线路的使用人都没有同意赔偿,无奈之下汶山五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线路的使用人以及黄岛供电公司告上了法庭。

配电箱安装与保护配置不合要求黄岛供电公司有过错

可黄岛供电公司认为,根据公司与线路使用人签订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以及《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因此,发生火灾的线路产权是归线路使用人的,使用人有维护、管理的义务。

而作为线路的产权人,另一被告张先生声称线路的实际使用人并不是自己,着火的电缆也不是自己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的那根,而是另有他人从配电箱中接出去的细电缆,这根细电缆的主人才应该对火灾产生的损失负责。

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判定要依据被告在火灾中是否存在过错,并因此判定被告是否要赔偿汶山五金的损失。

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可以认定火灾起火点为配电箱外接电缆,起火原因系配电箱外线路短路,该电缆产权人为张金军,作为产权人,负有管理、维护以确保电缆安全使用的义务,其未能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导致线路短路,因而引起火灾,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另外,根据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分析报告,可以认定起火部位的配电箱,其安装与保护配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导致下级线路发生电气故障形成电弧时保护开关没能及时跳闸断电,下级线路持续发生电弧引发电气火灾。作为配电箱产权人,黄岛供电公司未能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合理安装与配置配电箱,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发展也存在一定过错。又结合事发时商店门前现场环境情况,汶山五金商店对火灾发生后房屋及物品损失的产生、扩大亦存在一定过错。

黄岛供电公司上诉被驳回被判承担三成责任

对于一审法院对火灾责任比例的认定,黄岛供电公司并不认可,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期间,黄岛供电公司提供了电缆产权人的电费缴费记录,证明每年的费用都是从其本人账户中扣费的。

同时,黄岛供电公司还认为,公司架设的配电箱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范与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加重无任何因果关系。而涉案电缆发生火灾时的电流值未达到黄岛供电公司安装的涉案空气开关的额定值,因此公司安装的涉案空气开关是否断开也与火灾发生无任何因果关系。

在黄岛供电公司看来,电缆的产权人没有尽到对起火电缆的维护管理责任,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安装核实的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因此要对火灾的发生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汶山五金商店违规搭建及堆放易燃物,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必要且主要原因,对这一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岛供电公司不认可鉴定意见,但也没有提供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法院并不支持黄岛供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而一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各方的过错程度,判决电缆产权人、黄岛供电公司以及汶山五金各承担50%、30%、20%的责任较为合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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