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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05 13:25:07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关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目 录

1.工程概况………………………………………………………1


2.监理依据……………………………………………………..1


3.安全生产管理监控主要内容………………………………..1


4.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基本要求…………………………………1


5.安全监督细则………………………………………………..5


6. 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评定………………………………………7


1.工程概况

市政配套和首期房屋建筑工程位于地段,工程招标项目范围:小区的土石方、道路排水(直径最大1.8米)、供水供电及路灯工程、部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工程配套部分总投资11000万元;桩基及地下室结构工程、商住楼(B11)一幢(地上17层、地下1层,单体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会所及别墅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部分总投资约12500万元。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1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合格,争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标准。

2.监理依据

为了科学地组织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必须执行(JGJ46-88)、(JGJ59-99)、(JGJ80-91)、(JGJ33-8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具体有:

2.1监理规划及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

2.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安全生产管理监控主要内容

审查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 基坑支护等安全检查 施工防火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等级的评定

4.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基本要求

4.1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监理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各种有关安全法规并督促是单位遵照执行和落。

4.2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设计方案中必须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经济措施确保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施工前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对于不合理、无安全保证的方案、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项工程不能签署开工令。

4.3督促承包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动态管理。

4.4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要求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执行,强化实施。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作业。

4.5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要求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生产。

4.5.1施组中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不予批准;

4.5.2施组中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不予批准;

4.5.3施组中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不予批准;

4.5.4施组中未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不予批准;

4.5.5施组中未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到人的不予批准;

4.5.6承包单位修改施组时,监理应对包括安全生产内容在内的变更部分重新进行审批。

4.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7对施工危险性大、技术难度高、事故多发易发的分项工程和临时设施工程,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呈报《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关的力学计算。监理对其安全技术要求,事故预防措施予以严格审核,坚持不合理过程不通过,不合格的设施不准用,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不正确的计算不审批。

4.8主动介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帮助承包单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并以此同时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理业务水平。

4.9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和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人数、素质、布局是否合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安全警示牌及安全宣传是否齐全完整;安全用品是否充足够用等。

4.10参加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要求在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4.10.1安全交底必须有书面技术交底文件;

4.10.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

4.10.3安全交底时所有与会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11组织、落实、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工地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形式可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工地生产情况和安全形势分别采用每天一次,每一周一次;检查内容应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项目执行,主要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违章作业的纠正情况、重点工序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所有的检查结果均应定期呈报业主。

4.12坚持安全巡视制度

4.12.1监理人员每日对所负责监理的标段进行上午、下午两次全面安全生产巡视,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记录。

4.12.2巡视时重点注意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承包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整改。这些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4.13重点工序,按《监理程序》均应进行旁站监理。此时的监理旁站同时对作业的安全生产予以监理,对任何违章作业均坚决制止,对任何不安全因素均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4.14对于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的采购,监理敦促和配合承包单位进行认真严格的检查验收,谨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危及工程生产安全。这些物资主要包括有: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电气安全装置、机械安全保护装置。

4.15认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是工程信息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安全生产检查的规章制度、技术交底书面文件、安全教育记录、检查报告、报表、台帐、监理通知和指令,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等资料,均应妥善搜集存档。对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有关数据,要经常性地进行统计分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对安全生产信息应采用微机管理。

4.1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类机械设备的专人管理和操作制度,检查各类机械确保有安全防护设备。

5.安全监督细则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特点,我司监理人员将重点对以下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5.1基坑开挖的安全监督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深度约2m~8m不等,深基坑开挖的支护和安全将是我司监督的关键。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施工。深坑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才能投入使用。

开工前,督促承包商的技术部门编制详细的基坑开挖支护方案,并附有详细的计算书。开挖前无论管线图对管线位置显示与否,均督促承包商采用人工挖槽探明管线实情。

要求承包商在基坑四周进行围护,并设安全警示牌。安全可靠,并经常检查。

开挖过程中督促承包商做好开挖作业时的基坑排水,保持开挖过程中土体和基底的干燥。施工中对深坑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深基坑工程维护检查监控。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深基坑操作时要求平行检查巡视,随时注意基坑开挖支护,变化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下停工令,找出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处理,以防止出现塌方,发生工程事故。挖土方时,人工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夜间在有充足的照明,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操作报上级处理。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护用品。检查边坡的护不能过于集中,如土是否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质量好时,应堆至于距离坑边一半以外,堆土高度要求不得高于1.5米,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堆土及放材料。

夜间作业应保持有良好的照明,基坑周围应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5.2安全用电的监督措施

在施工准备阶段,督促承包商现场临时电线路按《施工临时设施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布设,必须由持证的专职电工上岗操作,不得任意拉接电线和电器设备,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各类电器设备均安设安全保险装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督促电工对电力线路、电器设备经常检查、维修、调整并做好测试、检查、维修记录。检查电工持证及工作记录情况,对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工地用电安全检查实行定期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办法,对用电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部每周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检查。

5.3机械设备作业的安全监督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申报,监理人员重点对以下设备进行检查:机械设备的钩、链、绳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限位、防超负荷、超速和失灵保护装置,是否安设防闸瓦过度磨损的警铃自动断电保护装置,钢丝绳的安全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勤加检查。设备的焊缝、连接螺栓、滑轮、制动防滑装置,均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检查。起重吊装作业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重设备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所有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吊运方向,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恶劣天气下从事吊装作业。

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检查。现场施工机具是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要求。定期抽查以电力作动能的设备、工具的安全性能和维护设施,保护装置,重要机具是否挂好设备操作规程标牌,机具专用接零(接地)线保护是否符合要求。提升架必须由广州市质检部门验收并签发《准用证》方可使用。

5.4施工防火检查

检查“三级防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现施工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并挂在现场明显的地方。

6.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评定

6.1安全生产实行检查评分制度,检查评分实行定期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检查评分,施工全过程检查评分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不得少于1次。第一阶段在基础开工前;第二阶段在工程施工过程;最后阶段在施工完成前。各次检查评分的算术平均分是竣工施工安全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6.2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评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工地,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对工地安全生产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若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监理工程师应通报业主及总监办,严重者由总监签发停工令,重新整改检查合格后才能签署复工令。对于检查合格,但存在非强制性条文要求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列出清单,责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过程应有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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