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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防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时间:2023-03-31 19:08:59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劳防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关于劳防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防用品发放,加强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具体参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制订劳防用品的请购、发放、台帐建立。

3.2财务部负责对劳防用品的发放进行监督与检查。

3.3商务部负责劳防用品的采购。

3.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劳防用品领取发放的审批。

4程序

4.1工作服和工作鞋发放流程

4.1.1工作服和工作鞋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

4.1.1.1工作服分为夏装(三件套)、秋装(二件套)、工作鞋(一双),每位员工每年各发放一套;冬装(一件)每二年发放一次(管理类员工为1套/3年,由分管副总审批)。

4.1.1.2工作服按季节发放

夏装:每年4月中旬;

秋装:每年9月中旬;

冬装:每年11月发放一次。

4.1.1.3工作鞋按照员工入厂时间发放:

上半年 ( 1~6月份) 入厂:3月中旬;

下半年(7~12月份)入厂:10月中旬。

4.1.2工作服和工作鞋的发放

4.1.2.1在职员工工作服和工作鞋的发放

1)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填写《领料单》,并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到管理部库管员处领取工作服和工作鞋,《领料单》填写手续不全的不予发放;

2)库管员结合《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核对领用登记表的相符性,对超出标准的领取如果没有分管副总审批的不予发放。

4.1.2.2新进员工工作服和工作鞋的发放

1)新进员工进入公司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财务部开具登记收据;

2)新进员工凭《录用通知书》和“登记收据”到管理部库管员处填写“领料单”,并于每日上午10:00-10:30,下午3:00-3:20领取工作服和工作鞋。满一年工作后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填写《领料单》,统一领取工作服和工作鞋。

4.1.3工作服和工作鞋的回收规定

1)离职员工的工作服和工作鞋一般3个月以上不予回收;

2)自发放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如果在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期限3个月内离职,员工需将领取的劳防用品清洗干净后交还管理部,未清洗的,酌情扣除10-20元清洗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劳防用品丢失,应赔偿公司损失。

赔偿标准:损失费 = 劳防用品总额/3*剩余使用月。

4.2其他劳防用品发放流程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统计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人数(每月1日)-à管理部库管员按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人数配备劳防用品(每月10日前)-à各部门主管凭审批后的《领料单》领取本部门劳防用品(每月10日上午8:30~11:00)。

具体流程:

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于每月1日向管理部库管员下发截至上月底各部门各岗位的职工名单;

2)管理部库管员根据制定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按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人数配备劳防用品,并列明发放清单;

3)各部门若有岗位变动,及时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交人事专员,人事专员及时将变动人数报管理部库管员处,库管员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增添或减少劳防用品的发放。

4)每月10日,各部门主管到库管员处领取本部门本月劳防用品,并负责部门内部劳防用品的发放。

5)超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外需领用的劳防用品,须由分管副总签字,方可发放。

5 相关文件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 相关记录

6.1《领料单》 印刷品

6.2《请购单》 印刷品

6.3《录用通知书》 ZH-HR-006

7 附录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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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管理部编制/修订;

本程序由管理部经理审核;

本程序由分管副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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