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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河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建设绿色家园」

时间:2023-03-31 14:53:03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整治河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建设绿色家园」,关于整治河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建设绿色家园」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广州市河长办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度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敲定了2022年工作目标,包括:落实河湖长制年度任务,将考核断面与重点支流水质达标、重点支流综合治理、排水单元达标建设、涉水违建拆除、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等作为重点攻坚方向,持续保持剿灭各类污染源高压态势,多点发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抓紧抓实抓细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力争流域水环境治理全面达标,推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此外,《要点》对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提出了如下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各项任务。流域各相关区要按照《2022年度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任务书》及梳理出来的年度工作任务书,创新工作思路,针对每一类型任务,作出详细攻坚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坚持河长领治,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巡河、知河、治河,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坚持部门协同,发挥合力深入推动。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区的统筹协调,各相关区要协调推动任务落细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馈,争取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为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留有余地。

坚持监督考核,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市河长办按年度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将相关工作进度纳入每季度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报告,对进度滞后的,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将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作为年度河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工作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保证河湖长履职到位

《方案》对强化河湖长制方面,提出了3项措施:强化流域各级河湖长履职。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启动对流域内区级河长的考核,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全面提升各级河长履职水平。根据综合表现情况,表彰一批河湖长制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

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培训。对新上任河长、履职不到位河长等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河长制重点工作宣贯,使各级河长尽快熟悉业务,成为治水的行家里手。

加强监督,规范问责。将影响市总河长令工作推进、流域重点攻坚断面水质达标及其他水污染整治重点工作作为河长制督导、暗访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并通报。

以市总河长令为抓手,加强水环境治理

《方案》对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提出了7项措施:

加强重点河涌治理,确保断面水质达标。一是2021年度水质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河涌(新沙坑)。二是2021年度水质仍为劣Ⅴ类的一级支流(泥坑涌、江高截洪渠、高增人和排渠)。三是水质波动风险较大的河涌(白海面涌、琏窿支流等二、三级支流)。四是《每周曝光》涉及的河涌(良田坑、沙坑涌)。五是2022年阶段性水质不稳定达标的河涌。

开展污染源解析工作。坚持科学治污,组织开展水环境污染源解析,深入分析水环境治理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水环境质量的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变化趋势,根据污染来源进行分析研究;加强与市、区水务部门水质信息通报共享。

加强排污口整治。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偷排盗排行为,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加快排水单元达标建设。按照《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要求,2022年底前,流域内排水单元达标建设面积比例达到80%,力争达到85%,达标建设面积达到70.12平方公里,力争达到74.51平方公里。

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按照《广州市总河长令(第9号)》要求,加强对7条已完成清污分流改造的合流渠箱的日常管护,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剩余12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力争开工5条,2023年底前全部完工。

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按照“一厂一策”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力争达到2022年“一厂一策”工作目标。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渠)及处理设施,按时完成2022年提升治理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强化监管,源头治污

《方案》对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方面,提出了4项措施:

常态化整治“散乱污”场所。按照发现一宗,整治一宗的原则,逐个消灭涉水污染源,推动辖区水环境固本强基,稳定向好。

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绿色发展。按照《广州市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导意见》《广州市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推进美丽渔场、先进养殖模式、塘头小站以及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和尾水治理,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完成连片50亩以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3个示范点建设,其中,白云区1个,花都区2个,并开展培训推广。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和绿色防控产品部分替代化学药行动,2022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强化省级及以上工业园污染排放监管。全面排查省级及以上企业,建立企业管理台账,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园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确保园区内所有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园区开展“污立零直排区”创建,实现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一园一档”。

推进河湖“四乱”整改,确保流溪河行洪畅通

《方案》对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提出了2项措施:

持续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广州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按照《广州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流溪河全流域行洪畅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流域内449个妨碍行洪突出问题的疑似图斑复核与清理整治任务。

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遏增量,清存量”要求,深入推进流域“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办和自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每年组织对全流域范围内至少30%的已销号问题开展“四乱”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发展绿色小水电,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方案》对加强水安全保障方面,提出了2项措施:

推动小水电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从化区绿色水电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2022年推动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建设3个。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2022年底前全市建成区不少于3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工作。2022年,计划打造完成从化区夏湾拿海绵示范片区建设,完成片区面积226公顷,其中建成区面积152公顷,进一步提高海绵城市显示度。

紧抓问题整改,加强水生态修复

《方案》对加强水生态修复方面,提出了3项措施: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按照《广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2年流域内建成碧道65.6公里,其中白云区34公里,花都区20.8公里,从化区10.8公里。

推进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省、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稳妥推进从化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小水电站清理退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健全农污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开展农村集中供水查漏补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贯彻落实《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方案和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流溪河主要支流的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支流岸线实行分区管理,促进岸线合理利用,强化节约利用。严格按照功能区划的管控要求批准建设项目,对在《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前已合法建成,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设施、项目,制定搬迁或关闭的工作方案。

【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 郑慧梓

【通讯员】 赵雪峰

【作者】 郑慧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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