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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 大雨「合肥一小区坠楼事件」

时间:2023-03-29 12:21:11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合肥 大雨「合肥一小区坠楼事件」,关于合肥 大雨「合肥一小区坠楼事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明天

虎年第二轮雨雪天气将至

合肥安徽电力修造厂小区

部分居民又要提心吊胆

据反映

该小区里有几栋红砖房

不知何时被鉴定为D级危房

每逢大雨、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

辖区社居委都会贴上提醒住户撤离的通知

1号楼危房

01

习以为常的被催转移

1月27日,通知又贴上了。

安徽电力修造厂小区1号楼李林(化名)下班回家,扫了一眼贴在楼道里的通知。官塘社居委提醒:“1月26日至30日,我市将有一次明显的寒潮雨雪冰冻天气过程……请该栋的业主近几天到您的子女或亲朋好友家进行暂住,谢谢您的配合。”

类似的通知,此前他们看过一份又一份。

“每到恶劣天气,就有人来贴通知。”多位居民回忆,仅2021年,像这样提醒居民撤离的通知,就贴出两三回。

“我们也不会搬。搬到哪?每次都去亲戚朋友家?”有老人坦承,刚开始看到通知,他们还挺在乎的,但次数多了,大家也就没那么在意。

李林家在1号楼顶层。作为原安徽电力修造厂宿舍,小区多栋楼房建设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它们仅有三层,红砖黑瓦。2007年左右,李林一家从外地来合肥,购置了这套房子。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屋,厨房被单独隔开,与主体房屋隔着一条走廊。“下雨天房子漏水厉害,都是我们自己修。”李林说。

02

被迫的搬离

不可否认,楼内大多数居民对这些危房,已是忧心忡忡。

“漏水太厉害了,我们这栋楼三楼的人基本上全搬走了。”彭女士在3号楼一层开了间便利店。

楼顶木板漏水

“根本没法住人了,连租都没人要。”记者注意到,3号楼3层,雪水浸过楼顶瓦片,滴滴答答砸在走廊上的杂物上。由于长时间无人清扫,地面上残留着一些楼顶落下的残渣。

“301、302、303都没人住。”彭女士站在3号楼下,历数顶层住户的情况。而同属D级危房的1号楼顶层,很多房屋也是铁将军把门。

“盖房的砖可能是用泥粘结的,勾缝用的是水泥。”一位住户告诉记者,楼层之间则是水泥板,并不牢靠。虽然一二层楼还住有人家,但昏暗的楼梯里,霉味刺鼻。

楼道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目前有4栋楼房被鉴定为D级危房。原有住户为安徽电力修造厂(2014年和安徽电力二公司合并)职工。2月15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力二公司一位负责物业的刘姓人员介绍,这里还有几套属公司的公共房屋。这几套房已被清空,不再有人居住。

03

尚未完成的移交

住在危房里的多数居民,希望可以有一套更安全的房屋。“哪怕拆迁需要我们给一定的费用,我们也愿意啊。”彭女士感慨。她见过小区来了很多次人,“感觉是来调查危房的。”但只是简单问过就没有下文。

这几栋危房到底如何处理,居民们谁也不清楚。

2月10日,安徽电力修造厂宿舍所属合肥市庐阳工业区(林店街道)官塘社区党委书记冯远付表示,近几年每到大风大雨天,他们都会对所有红砖老楼提前贴通知提醒,督促住户搬离。

地面落下的水泥块

据悉,社居委也曾试图推进其中的一栋2层公房进行拆除,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搁置了。冯远付表示,这些红砖房,有的是实心墙还好一点,有的还是空心墙,尽管上世纪90年代末期有过加固,依旧很不安全。

危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症结在于没有完成移交。林店街道物业办一位负责人解释,电力修造厂的D级危房没有完成“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移交,产权还属原来的电力修造厂(现属安徽电力二公司)。

“根据合肥市政策,移交合同上也写得很清楚,D级危旧房不能列入三供一业的移交范围。”该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无权对这些危旧房做进一步处理,作为属地政府部门,只能在遇到恶劣天气时,提醒广大住户。

记者同时了解到,早在2020年,电力修造厂宿舍的多位居民就咨询了小区是否纳入拆迁的问题。但直到今年2月10日记者采访时,辖区政府回应,尚未接到该小区拆迁的通知。

既没有拆迁

产权还没有移交

电力修造厂宿舍危房里居民

何时才能结束提心吊胆的日子?

2月15日

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

该小区产权单位、合肥市国资委,

两家单位给出的说法明显有分歧

01 安徽电力二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

2月10日、15日,记者两次找到安徽电力二公司。15日,该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物业的刘姓负责人出面解释,该小区共有4栋D级危房,其中一栋是平房。

“作为企业,确实没办法。”谈到这几栋危房处理,该负责人叙述了相应理由:这里大多数房屋经“房改房”程序,产权已转让给个人;甚至有些房屋经多次转手,卖给了社会上的人。他们没办法动这些人的房子,“企业没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这个义务。”

虽然“没有办法”,但该负责人也承认一个事实,4栋危楼里其中一栋平房属公司所有,其他楼里也有几套房屋属公司资产。他们有资产管理部门常驻小区,有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管理。

既然公司“没办法”,住在这里的居民到底该怎么办呢?刘姓负责人表示,危房问题解决还需政府出面,有政策、有规划,“企业没有这个权力。”他还补充说,企业也希望政府能对小区拆迁改造,让职工晚年能住上新房、过上安全稳定的生活,“需要我们配合的,一定会配合。”

02 合肥市国资委:移交前需要企业想办法解决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合肥市由市国资委负责“三供一业”移交。2月15日,对于电力修造厂宿舍成危房一事,合肥市国资委相关一位李姓负责人给出回应。

在其看来,电力修造厂宿舍危房未完成移交,管理权仍在目前的安徽电力二公司,而该公司为央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地方部门没有办法约束要求其移交。

据悉,合肥市没有将D级危房列入移交范围。“我们专门汇报过,虽然没有正式文件,但是当时会议纪要上有这样的一条:关于D级危房暂不纳入移交范围。”

为什么这样定?该工作人员解释,D级危房按照国家住建部门规定,只有一个出路——搬迁。“无论是已出售,还是未出售的公房,你都要组织住户搬迁。”而搬迁的主体在移交前必须是原产权单位。“地方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这个权利。”

虽然不纳入移交范围,但还留了一个解决问题通道:由移交单位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纳入本区域的维修改造计划里面去。具体何时改造要看地方政府对所在地块的相关实施计划。而维修改造计划,国家有相应政策,原产权单位要负相应责任,比如做住户工作、承担相关费用等。

在他看来,小区在移交之前,危房解决及保障住户的相关问题,应该由企业自身去想办法。

03 第三方:根本原因在于资金问题

“如果在三供一业移交过程中,原产权单位不进行改造,那么移交后这些问题就会转嫁到辖区街道。街道在解决这些问题时,也会面临资金来源的问题。”2月15日,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一位高姓工作人员解释。

据悉,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要负责对合肥市老旧危房进行鉴定,并对危旧房改造作政策上的研讨。“移交不移交不是根本性的问题。”在该工作人员看来,很多危旧房鉴定不难,难在解决改造危旧房屋的资金来源。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1月1日才出台《关于合肥市城区危险房屋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政策上为危旧房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虽然安徽电力二公司解释房屋已卖给个人,或者发生多次出售,产权转给非公司职工的其他人,但这不是推脱的借口。无论产权人来自何方,原有管理部门不能以此为借口,对这些有公共危险的房屋不作为,他们有义务去帮助、组织、支持住户进行危旧房改造,这其中也包括提供相应资金。

据悉,《办法》也列举多种情况危旧房屋的处置办法。记者注意到,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鉴定为危险住房的,按照“人房分离、分类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可以采取维修加固、翻建、重建、产权收购、等价置换或者协议搬迁等方式处置。

涉及协议搬迁《办法》中有明确:主要适用于D级危险公有住房较多的片区,可按照“产权单位组织,住户主动参与,成本价格购买,统筹集中安置”的原则,由危险住房产权单位提出协议搬迁方案和资金筹集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规划设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市区两级政府给予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

“必须要把管理权移交,否则后期地方政府连土地管理权都没有,怎么对这些房屋进行处置?”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建议,合肥市危旧房屋的产权有很多情况,而电力修造厂事实上是存在的,有义务促成“三供一业”移交。

“有的企业多次改造不存在了,或者企业困难,但也有企业条件好一点,可自行组织业主老旧房改造。”在他看来,危旧房的解决要靠多方合力,住户也要有自治观念,积极参与进来,加快问题解决。

在《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中

安徽打出一整套改进作风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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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陶伟

审核:马翔宇 编辑:李享 校对: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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