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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参股上市公司」

时间:2023-03-28 16:21:01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A股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参股上市公司」,关于A股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参股上市公司」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运去金成铁,时来铁似金。

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

——《增广昔时贤文》

前天A股的券商板块异军突起,好几只大券商封板,但到了昨天依旧抵挡不住颓势,纷纷回落,龙头东方证券从涨停回落5%,日内换手达到惊人的12.5%,也说明市场对具备优秀资管能力的券商龙头争夺相当激烈。两市成交额连续二十多个交易日突破1万亿,新股IPO也继续有条不紊,按理说经纪业务与投行业务双丰收,确实是利好证券行业的,但无奈市场对宏观经济整体预期和政策风向变化的担忧,叠加外盘美股又出现掉头,是否能博弈出阶段底部还不得而知了。

今天说起的是一家发电、供电一体化的省属国企,2013年银企合作之时,下属约30万千瓦的水电装机,并负责广西、湖南、广东三省交界几个县的农网供电运营,整体经营规模不大,经营团队虽成功介入合作,但最终还是因国企定价过低而没有继续做大。而该企业还有一个特点是上市平台持有另一家上市券商的股权,且位列第三大股东,资本市场常常将其作为参股券商的标的股票对待,偶尔也能跟随券商来上一波行情。参股券商板块走强的基本逻辑,无非是上市公司持有证券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一方面能分享牛市中券商业绩提升的红利,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上市券商市值的增长带动自身的价值重估。但随着前些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实际上券商股上涨对股价的影响已不如以往强烈。

回顾一下基本准则: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因此,也可以将参股券商的分为三类:

一、直接控股,享有控制权,按合并报表处理。该类基本已直接归入券商板块本身。

二、参股不控股,纯财务投资且暂不考虑出售。按照原准则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持上市券商股价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仅影响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目前绝大部分的参股券商上市公司属于此类,在明确公告减持之前,大概率是列入上述科目。由于不影响当期损益,仅影响资本公积从而增厚净资产,通过PB变化影响估值。

三、参股不控股,准备行情好时随时出售。新老准则无变化,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所持券商股价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部分上市公司持有的上市券商股权随时准备落袋为安,则股价变动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变化,并通过PE变化影响估值,但由于机构和成熟投资者一般看的都是扣非净利,所以实际影响可能也有限。

综上,目前大部分企业对持有的上市券商股份都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影响当期损益,仅能带动资本公积的变化,短期让市净率波动一下而已,可能也正是因为这点,例如那三个持有广发证券市值早已超过自身市值的股票,始终也没能实现价值的回归。而目前大部分主流券商都已上市,在行业盈利景气期的分红也都挺可观,许多参股券商的公司仅靠分红投资收益已完全超过其主业,因此在没有被逼到急用钱的份儿上,也自然也不会选择抛售,反而是选择卖掉下蛋鸡的公司,才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投资的主线仍然是聚焦主业的,是金子还是废铁,还是靠市场去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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