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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触电死亡责任事故认定的法律「装修工人电死在工地上谁的责任」

时间:2023-03-22 15:24:59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装修触电死亡责任事故认定的法律「装修工人电死在工地上谁的责任」,关于装修触电死亡责任事故认定的法律「装修工人电死在工地上谁的责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装修,工人意外身亡谁来担责赔偿?近日,青岛中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装修工人孙某强在即墨一网点安装门面上的灯带时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孙某强的家属将网点的承租方、原房东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依据事故发生时,各方的承揽关系中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决。

装修工人安装灯带触电身亡

2021年7月,孙某禄承揽张某民即墨区曼谷阳光网点装修,具体项目包括室内改水电、地面、墙壁、顶以及室外灯箱安装等。8月3日,在装修时,孙某禄与儿子孙某强应雇主张某民要求到该门头接室外灯箱的灯带。在接灯带时,因孙某强未拉闸断电,后不慎触电死亡。

据悉,涉事网点店铺房屋所有人为邹某某,其在多年之前已将房屋租赁给吴某某,后张某民又从吴某某处租赁,并将店里的装修业务承揽给了孙某禄,孙某禄承揽后带着儿子孙某强为网点装修。

装修中工人意外死亡该谁担责?在法庭上,各方当事人各持观点。

死者家属认为,孙某强是应雇主张某民要求,到该门头接室外灯箱的灯带才触电身亡,安装灯带未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与原工作范围无关,并且孙某禄和死者孙某强未收取张某民安装灯带的任何费用,为义务帮工行为,张某民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另一方面,家属认为网点内的漏电保护器在死者孙某强触电时并未启动,可以直接推断出漏电保护器存在故障,邹某某和吴某某应当举证证明漏电保护器是否存在故障,遂将上述三人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445838元。

而张某民则认为,此前他将室内装修业务承揽给孙某禄,死者孙某强系受孙某禄雇佣,由孙某禄支付劳务费,他与死者孙某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除此之外,张某民表示,孙某禄作为雇主,应当雇佣有电工证的劳务人员安装灯箱、接电线,死者孙某强没有电工证,也没有拉下电闸接电线才导致事故的发生,他认为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风险均应当由承揽人孙某禄承担,他不应承担责任。

承揽中是否存在过错成为赔偿定性关键

信网了解到,装修事故发生时,业主、装修工人如何担责,往往与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有关,关系的不同,责任也大不同。

从事装修行业的业内人士董先生表示,如果业主是找正规装修公司的,那么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为承揽合同关系。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如和业主没有必然关系的话,就不用承担责任,反之则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业主不是找的正规装修公司,直接雇佣装修工人,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则形成雇佣关系。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业主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注意的是,在承揽关系中,业主如果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发生事故后则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业主选择的是不具备相关装修资质的工程队,包工头则要承担主要责任,业主则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信网注意到,在死者孙某强触电身亡一案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禄与张某民形成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中各方是否存在过错成为了法院划分责任、判决赔偿定性关键。

法院认为,死者孙某强没有电工证从事电力施工,在接灯带时带电操作系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死者孙某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张某民虽并非死者孙某强的雇主。但张某民将包含电力维修的装饰工程交由不具备电力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孙某禄承揽,存在选任过错,且事发时张某民在现场,其要求孙某强安装灯带,未审查其有无电工资质,亦未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结合事故发生的过程,法院认为孙某禄及家属应当承担80%,张某民承担20%的责任,吴某杰与房主邹某某不承担责任。最终,判决张某民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86731.64元。

装修中需警惕风险

近年来,装修工人在工作中摔伤、意外死亡等事件时有发生。那么,业主和装修工在装修工作中如何规避风险,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据悉,现实中,装修一般分两类,一种是寻找正规的装修公司,另一种则是找个体装修或没有任何责任主体资格的装修队。“正规的装修公司,因公司有保险等,一般风险较小。而个体装修工人等,因缺乏正规体系运营,在约定装修工程时,往往是简易协议甚至是口头约定,一旦遭遇到意外事故走上法庭,将面临举证难等问题。”业内人士董先生表示,发生装修意外,哪方担责,关键以双方签订的正规装修合同为依据,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责任明确,就会减少纠纷发生。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装修时为规避风险,应注意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合作,签订装修合同,并仔细审查合同中相应的安全责任条款,约定施工中人身意外伤害的责任承担。“如找个人施工,则也需注意签订装修合同,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对施工中损害赔偿的责任明确标注区分。”

文/信网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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