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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分项目包括「光伏电站安全消缺」

时间:2023-03-22 14:29:01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光伏电站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分项目包括「光伏电站安全消缺」,关于光伏电站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分项目包括「光伏电站安全消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分项目

1、目标(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1

目标的制定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主要包括不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等安全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企业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不结合实际,有上述任一情况的,扣5分。

③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未以正式方式下达,不得分。


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公司、部门、班组)目标。

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施。

15

①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扣5分/级。

②未制定控制措施,扣3分/级;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未结合岗位特点,每处扣2分;措施落实不到位,扣2分/级。


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15

①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扣5分;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生产部门,缺一个扣1分。

②未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扣2分。

③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扣2分。


2、组织机构及职责(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2.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0

①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得分;未制定相关制度,扣5分。

②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扣2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未发布会议纪要,扣1分/次。

③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扣3分。


2.2

安全生产

保障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企业和部门(车间)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10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

②未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扣2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没有公布,扣1分/次;对会议提出的问题未闭环整改,扣1分/次。

③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要求,职责未有效落实,扣1分/项。


2.3

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需的设施器材。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或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

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过程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20

①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分;安全监督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的,扣5分。

②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监督网络不健全,扣3分;未按时召开会议,扣2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扣1分/次。

③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等未进行现场监督的,或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扣3分/次。

④现场监督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2.4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2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或职责有遗漏,扣1分/项。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未履行法定主要职责,扣2分/项。

③各级、各类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2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扣1分/项。

④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扣5分;未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扣3分;安全生产奖惩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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