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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政策「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政策」

时间:2023-03-20 11:49:02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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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6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该技术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1月21日印发的《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01《技术规定》出台背景


近年来,电动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提升,居民充电需求快速增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充电设施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助力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市住建局会同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力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以2018年11月印发的《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为基础,认真研判我市充电设施发展情况,学习借鉴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多地做法,结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技术、成果,编制形成《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技术规定》编制过程中,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反复征求相关行业部门、专家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后形成最终稿。


02《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


《技术规定》主要遵循“适度超前、经济适用”原则,立足电动汽车产业技术现状,重点围绕新建建筑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对各类建筑配建比例、直接建设和预留条件具体工程做法要求、充电设备功率、供配电电力负荷计算、设施设备标准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完善。对比原试行文件,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完善。

01

细化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及具体工程做法要求。依据国家最新规定,收集分析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多地配建比例要求,分类明确我市新建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其他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工业物流及其他建筑的充电设施直接建设和预留条件的比例。同时进一步细化直接建设和预留条件工程做法,其中直接建设应将充电桩安装到车位,以满足直接充电需求,预留条件应将变压器、干线电缆、配电柜等供配电设施安装到位,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敷设到车位,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备安装位置,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02

优化了供配电系统相关规定。根据充电设施技术发展状况和长期需求预估,优化供配电系统相关设计建设规定,参照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18D705-2相关内容,借鉴相关城市做法,结合实际运行数据,优化调整充电设施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公式及系数取值,居民自用充电设备额定功率原则不大于7kW,进一步保障新建建筑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的可靠性。

03

完善了充电设施设计建设相关基本要求。落实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完善充电设施电气安装、设施防护、消防、人防等相关内容,明确基本要求,最大程度保障充电设施建设使用安全。

修订后《技术规定》与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衔接,并结合了成都本土实际,能够有效指导我市现阶段充电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还将定期对《技术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充电技术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变化情况,适时进行更新修订。

03《技术规定》贯彻实施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采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贯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健全新建建筑配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土地出让、施工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充电设施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实现充电桩“安得起、用得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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