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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合交易「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3-03-20 10:37:04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广州联合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广州联合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5-020 号

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发展公司综合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

合竞争力,公司 2015 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

有限公司(简称“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司发生销售煤炭、

油品,购买工业用水,购买热力和办公室租赁等业务,构成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2015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向国资

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发电厂”)、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旺隆热电”)销售煤炭,

并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预计 2015 年上述煤炭销售量合计

约 131 万吨。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向

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新

塘水务公司”)购买工业用水约 608 万立方米。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热力有限公司向国资

发展全资子公司旺隆热电购买热力约 420 万吉焦。

4、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向国资

发展全资子公司旺隆热电、广州发电厂销售油品约 683 吨。

5、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1

“新城公司”)向国资发展及其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简称“发展建设”)、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广

州电力”)、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能投资”)、广

州赏越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赏越贸易公司”)出租办公室,

总出租面积为 146.04 平方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伍竹林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 33 楼

3、注册资本:402,619.70 万元

4、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因

此,国资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辉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3106 房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

能投资是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因此,广能投资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三)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辉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3112 房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

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发

展建设是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因此,发展建设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四)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汉明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 26 号

3、注册资本:26,620.60 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

能投资是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是广能投资全资

子公司,因此,广州发电厂实质上为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向民

2、注册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环保二路 10 号

3、注册资本:24,644.60 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广能投资是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司,旺隆热电是广能投资

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旺隆热电实质上为国资发展属下全

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庄钦宏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港口大道 321 号 A1406

房。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主营业务: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工业给

水;给排水管网工程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广能投资是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司,新塘水务公司是广能

3

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塘水务公司实质上为国资发

展属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绍兴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3113 房

州电力是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的属下全资子公司,

因此,广州电力实质上为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八)广州赏越贸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腾高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3214 房

3、注册资本:100 万元

4、主营业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资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赏

越贸易公司是国资发展全资子公司发展建设的全资子公司,

为此,赏越贸易公司实质上为国资发展属下全资子公司,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煤炭销售、油品销售和办公室租赁关联交易按照同

期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购买热力和工业用

水关联交易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

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综合能源业务,

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预计今后将继续发生此类关

联交易。

4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

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煤炭销

售、油品销售、购买热力、购买工业用水和办公室租赁等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时,董事会中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伍

竹林先生、吴旭先生、陈辉先生、冯凯芸女士均回避表决,

4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审慎审

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

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所有关联方董事均遵守了回避原

则,4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

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

交易事项做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六、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广州发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5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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