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0:35:28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煤炭涨价对火电「不锈钢成本倒挂」,关于煤炭涨价对火电「不锈钢成本倒挂」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报记者 张英英 北京报道
当下,“限电潮”仍未退去,全国多地工业企业用电受限。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获悉,由于煤炭供应吃紧、煤价飙涨,部分地区电力紧缺,一些煤电企业陷入了成本倒挂困境。央视网指出,国内动力煤、炼焦煤产能明显收缩,加上煤炭进口量减少,蒙煤通关量偏低,电煤供给短缺。这跟我国经济复苏相伴的高用电需求显然不匹配。
在此背景下,9月27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湖南浮动机制方案》”)指出,自2021年10月起,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湖南浮动机制方案》显示,此次调整仅为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电价暂不受影响。
《湖南浮动机制方案》规定,湖南省将在现行燃煤火电上网基准价格下,当全省统调燃煤火电企业平均到厂标煤单价超过1300元/吨,煤价每上涨50元/吨,燃煤火电交易价格上浮1.5分/千瓦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如煤价过高,交易价格上限上浮到最大值仍不能完全疏导火电燃料成本,超出部分的成本通过延长交易价格上浮时间疏导,交易上限价格上浮的延长时间可以累加。燃煤火电上网基准价发生变动后,重新确定基准煤价和交易价格上限浮动范围。
“目前来看,在市场化电力交易中,煤电价格上涨是趋势,不然煤电顶牛矛盾很难解决。”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我国一方面通过保证煤炭供应,促进煤价下降,另一方面通过一定程度市场化电价上浮,共同作用缓解电力企业生存困境和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事实上,2021年以来,煤电企业生存环境暗淡,各地“涨电价”信号便频频释放。
前不久,大唐国际、京能电力等11家燃煤发电企业联名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递交了一封名为《关于重新签约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的请示》的文件。
上述文件称,京津唐燃煤电厂在煤价突涨且持续高位运行等市场发生严重异常的情况下,已无力完成2020年12月签约的北京地区2021年10~12月电力直接交易和2021年3月签约的北京地区2021年10~12月电力直接交易。并建议依据发改委的指导意见,允许市场主体实行“基准价 上下浮动”中的上浮交易电价;促进重签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上浮交易价格;京津唐电网统调电厂优先发电权计划中“保量竞价”未能成交部分,执行各区域基准价等。
2019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 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按照《指导意见》实施安排,实施“基准价 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省份,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况对2020年后的浮动方式进行调控。
从地方政策文件来看,除湖南外,广西、广东、内蒙古、宁夏、上海和山东等地区在此前也已经陆续开启调整电力市场化交易行动,多地煤电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参考上述浮动幅度范围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10%。
今年7月,内蒙古工信厅、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限并调整部分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该文件称,火电行业陷入“成本倒挂发电、全线亏损的状态”已严重影响电力市场交易正常开展,并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平衡带来重大风险,8月起蒙西地区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10%。
8月11日,宁夏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称,有序放开煤电企业优先发电计划,允许煤电交易价格上浮,煤电月度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2595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执行期限为2021年8~12月。
9月1日,上海经信委发布《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取消《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中“暂不上浮”的规定。
9月2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上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0%,下浮幅度不超过燃煤基准价15%。当售电公司月竞成交价差为正时,将正价差对应的超额电费,全额传导至市场用户。
华泰证券分析认为,2019年国家取消“煤电联动政策”,从标杆上网电价转向以基准电价为主、浮动机制为辅的新电价机制,明确规定2021年开始煤电市场化交易部分电价可上浮不超10%,只是在地方执行层面受到较大阻力,如今正本清源,各地电价上涨理所当然。市场化交易电价10%上浮空间的打开,虽然对火电企业今年业绩影响有限,但是对2021年的年度长协(交易电量主要部分)和中长期完善煤电营利模式有重大意义。
不过,某电力集团一位电力从业人士略有担忧,并表示,上浮政策对发电企业缓解艰难生存环境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同时也给煤炭企业释放了可以涨价、允许涨价的信号,目前煤价仍呈现走高态势。
林伯强表示,煤碳价格不可能居高不下,政府层面也不会允许这种局面长期存在,当前国家也正在积极推进扩大煤炭供应、压低煤价等相关工作。
9月29日,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其中具体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
(编辑:董曙光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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