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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供应链实验报告」

时间:2022-12-07 13:17:14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供应链实验报告」,关于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供应链实验报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翻译至:IEA: Special Report on Solar PV Global Supply Chains

自2019年新冠病毒危机以来,光伏产品制造业日益集中的地理环境和持续的供应链挑战促使各国政府实施刺激国内制造业的政策。然而,大多数全球政策讨论历来都集中在下游,即关于如何支持销售光伏发电的商业案例。在过去十年中,这些政策成功地实现了成本削减和快速部署,但很少关注刺激本地制造业的上游政策选择,或回收在供应未来材料需求方面的作用。

促进本地光伏制造的政策框架

国家的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对于吸引任何行业的制造设施投资至关重要。对于光伏产品,世界各国政府实施了多种政策和激励机制,但成效各不相同。简而言之,光伏制造政策可以为制造业投资者提供直接支持,也可以通过创造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间接刺激投资。支持政策可以应用于供应端(上游)或需求端(下游),通过下面描述的四种可能的组合。

国际能源署提出的政策框架旨在对不同的政策类型进行分类,同时在每个类别中提供一个非详尽无遗的工具清单。从历史上看,政府一直通过供需政策的组合来支持光伏制造,但在这些广泛的政策类别中,他们从许多不同的工具中进行选择。虽然许多间接政策排除在清单之外(例如针对一般宏观经济环境、融资或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但它们可能会影响光伏供应链各个环节吸引制造业投资的程度。

直接供应商政策:补贴直接转移给制造商

直接向光伏制造设施提供激励措施的政策可以改善其商业状况,具体取决于支持水平。两种一般支持形式中的第一种是通过拨款、免费或低成本土地和优惠融资直接降低投资成本负担的激励措施,或通过降低税负或进口关税降低进口设备价格的激励措施。

第二类包括激励措施,通过投资税抵免(减少未来的税负支出)、补贴电力或其他能源费用(提供相对较低的零售电价)、减少劳动力成本的资金、以及鼓励光伏产品出口的补贴,直接降低制造设施的运营成本。

因此,直接的供应商政策通过减少初始投资要求,同时使国内制造的商品更具竞争力,直接支持光伏制造的商业案例。虽然政府通常在初始投资阶段提供拨款、低成本融资或政府贷款担保等政策,但是其他激励措施可能会持续数年。

直接的供应商政策的有效性往往取决于提供支持的时间长度,特别是那些旨在降低制造业运营成本的激励措施。如果投资者不使用直接的供应商激励措施来投资其产品的长期竞争力,一旦补贴结束,他们可能会失去国内和国际市场份额。

间接供应商政策:促进光伏行业投资的激励措施和规定

间接支持政策旨在通过为增长创造条件或消除投资挑战,来创造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前者包括与研发、创新和技能相关的激励措施。这有助于各行业加速创新,进而其提高竞争力。研发资金有助于提高市场上已有技术的效率,或用于尚未达到商业化阶段的技术。虽然并非所有的研发资金都能带来可扩展的商业活动,但创新和技能发展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环境。

间接的供应商政策旨在创造一个有利于投资的环境,但投资者不一定都能获得这种环境,尤其是在国内和进口产品之间的价差被视为不公平的地方。因此,最常见的间接供应商政策是贸易政策,因为它们旨在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仅靠进口关税或关税来吸引对制造设施的直接投资的能力有限,尤其是在现有国内供应明显低于需求的国家。

由于进口关税或反补贴税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同时既不能改善新制造投资的商业环境,也不能消除其他潜在障碍,在没有其他政策措施的情况下使用这些手段,可能只会转化为国内市场更昂贵的光伏产品。然而,贸易政策已经有助于吸引光伏组件装配线的投资,因为制造商通常进口例如电池等最具附加值的供应链元件,然后将它们组装成组件,在国内市场销售。

直接需求政策:需要国内生产投资的发电站招标

该类别是指将新建光伏电站的激励措施与使用国产设备的要求联系起来,例如通过长期电力合同,要求开发商为一个或多个供应链环节建造光伏制造设施的。尽管与此政策相关的电力采购合同对电力电站生产的能源给予报酬,但部分关税直接转移至生产设施。

通常,开发商和制造商会创建一个联合体,为发电站和制造设施的建设公平分配报酬(参见下文关于印度和土耳其的部分)。

间接需求政策:针对发电站开发商的激励措施

通过FIT、拍卖或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创造国内对光伏的需求,可以间接推动多个环节的本地光伏制造业的发展。然而,由于这些政策只对光伏电站的电力进行补偿,开发商往往被激励购买最便宜的组件选项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这些组件可能不是来自国内市场。

因此,仅靠这些政策可能不足以提振本地制造业,特别是在进口产品更实惠或运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

这些政策还可以包括在光伏系统的一个或多个组成元件的基本购电电价之上的本地化溢价,或碳足迹评估。在这种情况下,本地化不是必需的,而是可选的。当地需求的规模和持续性以及国内制造业的竞争力是吸引国内光伏产业投资的关键因素。

对选定国家的政策评估

直接或间接针对光伏产品制造业的政策的有效性很难评估,这是因为多种政策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和特定环境的市场发展。然而,对于政府而言,其激励措施成功的主要指标是建立生产能力,在光伏产品供应链(多晶硅、晶锭、晶片、电池、组件、玻璃、跟踪或安装)内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

在最佳情况下,国内或国外投资应该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当地技能和专门知识,刺激技术转让,减少进口,促进增值产品的出口,同时长期增加税收。

中国在光伏产品制造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秘诀是什么?

21世纪初,中国政府选择光伏作为关键产业,以丰富其经济和出口。在2001-2005年的第十个五年计划中,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扩大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的愿景,包括扩大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制造规模。因此,这一愿景和战略标志着中央和省级对光伏产品制造业的激励措施的出台

在“十一五”规划中,中国确定了光伏制造业的障碍,如多晶硅产能不足(当时,中国用于光伏制造的多晶硅95%依赖进口)和对进口制造设备的依赖。因此,政府决定通过拨款促进国内多晶硅和设备的制造。

由于存在大量出口机会,中国的激励措施最初针对的是直接供应,而不是创造国内需求。因此,国家银行的拨款、低成本贷款和技术部的资金促成了几家国内领先的制造商的成立。

中国政府还为从欧洲和美国进口制造设备提供了拨款和税收优惠,但由于中国企业随后开发了自己的设备技术,这些措施几年后就中止了。在缺乏内需的情况下,中国制造商必须提高其竞争力。因此,他们注重规模经济和供应商链各环节的整合,以降低成本,增加出口,扩大其全球市场份额。

中国直接以供应商为目标的激励措施在中央和各省都是可持续的。拨款、低成本融资和优惠能源价格从2005年开始实施,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政府通过国家开发银行 (CDB) 的低成本融资为各省推出了经济复苏一揽子计划。光伏产品制造业是目标产业之一,目的是在整个供应商链上扩大中国的制造能力。

中国最初的工业光伏产品战略侧重于用进口多晶硅制造晶片、电池和组件(2007年,中国约75%的多晶硅从欧洲和美国进口)。然而,来自CBD的融资、税收减免、针对能源密集型产业的省级补贴以降低能源成本,以及扩大制造业的拨款,使中国的制造业在2009年扩大到包括多晶硅。

2012年,中国开始对从美国和韩国进口的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以减少进口并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制造能力。因此,中国对进口多晶硅的依赖度在2014年降至40%,因为自2009年以来,中国国内制造能力增长了七倍。

与此同时,中国也成为最大的光伏需求中心,因为上网电价补贴和竞争性拍卖政策使得其制造业免受国外需求波动的影响。第一个支持需求的主要补贴计划(金太阳工程)于2009年推出。

该计划为650 MW提供拨款,并要求中国制造商安装高效且经过验证的技术。从2005年到2011年,组件价格从4.5美元/W下降到1.5美元/W左右,这得益于刺激措施带来的制造能力大规模扩张。

随着光伏成本的降低,中国在2011年推出了一项刺激国内需求的上网电价补贴,以支持缓解气候变化努力,并为国内制造业创造可持续的需求。

与此同时,政府继续通过“领跑者计划”激励新的和更有效的电池技术,该计划将需求激励分配给提供最高效技术的开发商。该计划也推动中国制造商将重点从多晶技术转向更高效的单晶。

需求和研发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德国、韩国和日本的国内光伏制造业?

由于直接需求和间接供应政策的结合,日本、韩国和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成为全球最大的多晶硅、晶片、电池和组件制造商。制造业的一般产业政策、政府对光伏专项研发的资金以及需求方的激励措施的结合,成功地支持了光伏制造企业。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这三个国家在1973年石油危机的刺激下,就已经出台了专门针对公共和私营机构光伏产品的研发激励措施。这一支持在所有三个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都保持了持续性,并提高了光伏电池的效率,为光伏制造业开发了高端设备和机械。

德国、韩国和日本也有独特的产业政策:国家或联邦拨款、税收优惠和对机械和高技术制造业的贷款计划。在日本和韩国,产业战略历来以活跃于多个行业的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集团为目标,而在德国,中小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的主要对象。在这三个国家,区域和工业发展基金也用于支持光伏产品组成元件和设备制造商。

德国上,联合任务现金补助和投资津贴计划通过提供资本支出和运营费用补助,支持活跃在多晶硅、晶片、电池和组件制造业的光伏产品企业,并规定受补贴的设备在投资地点停留至少五年。

同样,日本和韩国也为制造业提供了类似的工业激励措施。三国都发展了生产多晶硅、晶片、电池和组件生产用设备的企业,这些国家的先进自动化产业也对光伏产品生产设备业做出了贡献。

德国、韩国和日本也在21世纪初创造需求率先通过上网电价补贴(FIT),以创造当地需求。不断增长的国内需求、支持性的产业政策和出口机会使许多德国中小企业以及日本和韩国的大型公司在光伏制造的多个领域开展业务,从而在2012/13年之前成为全球领跑者。

在德国,随着上网电价补贴的下调,2011年国内需求开始下降,与此同时,中国正在大量投资于以出口为目标的光伏产品制造能力。光伏组件供过于求和中国厂商咄咄逼人的定价大幅压低了价格,降低了劳动力和能源成本均高于中国的德国厂商的盈利能力。

类似的趋势发生在日本,主要制造商放弃了光伏供应链产品,因为他们无法与中国的多晶硅、晶片、电池和组件生产商竞争。尽管这三个国家都提高了部署目标,并继续刺激光伏需求,但主要由于缺乏直接供应政策和私人资本投资,导致光伏相关业务部门的破产和亏损,制造能力下降或停滞不前。

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一直为研发和需求提供支持,但供应政策产生的结果好坏参半。

美国拥有全球存续时间最长的光伏研发项目之一。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两个方案激励研发:设立光伏技术办公室及通过《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光伏技术办公室提供拨款和贷款,以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技术,因此,如今美国公司是世界领先的碲化镉薄膜技术制造商,拥有全球近80%的产能。

增加需求的政策一直是美国光伏扩张增长的主要驱动力。1992年引入了货币生产激励措施,后来在2006年转变为税收抵免,这些联邦投资税收抵免随后被多次延长。过去十年,美国光伏产品需求增长了十倍,这有助于刺激薄膜组件制造和结晶硅组件组装能力的建立。

美国推出的两项激励光伏制造的直接供应政策——贷款担保(2009-2011)和先进制造信贷(2009-2011)——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在第1705条联邦贷款担保涵盖的16个项目中,4个是制造业,只有1个(晶片制造商)仍在营运。

另外三家,一家光伏公司拖欠了5.35亿美元的贷款,另一家在关闭前只收到了部分贷款,最后一家从未达到计划要求(国会研究服务部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2015)。总的来说,美国联邦政府已经为光伏产品制造业提供了近7.5亿美元的担保。

同时,先进能源制造税收抵免(MTC)计划为在美国投资新建、扩建或重新装备的先进能源制造商提供30%的税收抵免。该计划选择了大约30个项目,其税收抵免额超过7亿美元。[ 由于税基不足,一些公司无法将税收抵免货币化。]

多晶硅生产商和碲化镉薄膜生产商是MTC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主要是为了扩大现有设施。但是,该计划也支持结晶硅电池和组件制造商以及玻璃、逆变器和涂料生产商。美国最近宣布,它打算通过《国防生产法》促进光伏产品制造业的发展,不过现在评估其影响还为时过早。

虽然MTC帮助扩大了美国制造能力,但它并没有带来生产能力的重大提高。今天,美国多晶硅制造商提供的产量有限,主要服务于半导体行业,因为中国已加征进口关税。对于晶片,该国的生产能力微不足道,而对于电池,它只能满足不到10%的需求。拟议的《美国光伏设备制造法》将为每个供应商链部门的每个生产产出创造税收激励。

美国还对在中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制造的光伏设备实施了贸易限制和关税。自2012年以来,已对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企业征收反倾销和进口税。

从直接需求转向直接供应政策是否提高了印度和土耳其的光伏制造能力?

印度和土耳其采取了与美国类似的政策途径来支持光伏产品制造业。这两个国家最初都制定了需求政策,成功地增加了年产能。

2013年,为了刺激制造业,土耳其在其上网电价补贴的基础上推出了本地内容溢价。溢价增加了对本地制造的组成元件的依赖,本地组件组装电站开始出现。从中国进口的低成本电池与进口或本地生产的玻璃和框架组装在一起,获得溢价,自2013年以来,土耳其的组件组装产能已增加到约7 GW。

印度还对几个政府采购项目提出了国内含量要求,这一政策以及不断增长的本地需求造就了大约12 GW的组件组件产能,并越来越多地使用本地生产的玻璃和框架。
土耳其和印度在建立了小型生产基地后,都对中国电池和组件采取了贸易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然而,这非但没有刺激当地的电池制造,反而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因为电池制造能力不足,导致当地价格上涨。

2017年,土耳其对1000 MW的光伏产品电站进行了竞争性招标,并要求建造相应的集成电站,以生产从晶片到组件的所有组成元件。几年后的2021年,印度组织了类似的招标,招标容量为12000 MW,这是全球同类招标中最大的。

与此同时,土耳其和印度也开始引入直接的供应政策,采取额外的财政激励措施,使制造业投资变得有利可图。对于2017年举行的与制造业相关的招标,土耳其采取了额外的金钱刺激——即以拨款、低成本贷款、能源补贴、税收减免和出口商品基金等形式的多种直接激励措施。2020年,在这些激励措施之后,土耳其完成了欧洲最大的集成晶片-组件制造厂(1200 MW)的调试。

同时,印度的光伏产品生产挂钩激励(PLI)项目为那些利用本地生产的供应链组成元件(从多晶硅到组件)生产高效率电池的企业提供资助。由于激励水平和不断增长的国内需求,政府在该计划的第一阶段得到了企业的极大关注,在2022年,政府宣布追加资金,可以将地方制造能力提高四倍。

尽管结合需求和供应激励的补贴和产业政策框架带动了在土耳其和印度的制造业投资,但现有和拟建的制造能力仍然太低,无法实现中国和东南亚那样的的高度规模经济。因此,从长远来看,提高制造业在土耳其和印度的竞争力仍然是一个挑战。虽然工艺改进、产能进一步扩张和需求增长可以降低制造业成本,但其光伏产品制造业的可持续性可能需要以补贴和贸易措施的形式持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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