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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全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安全生产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2-11-22 14:43:52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安全生产三全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安全生产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关于安全生产三全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安全生产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节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1:【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

3: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5: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可能有制定好的检查标准或评估标准、使用专业性较强的仪器等,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6: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具有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范围广等特点,可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7: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8:【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9:【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对非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温度(高温、低温)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特种设备 防爆电器 职业有害因素)

【单选题】:某企业为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企业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下列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中,属于软件系统的是( )。

A.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B.工作场所的湿度和噪声

C.安全联锁装置

D.员工的情绪和精神状态

【多选题】:对于易发事故和事故危害大的行业和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进行强制性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于非矿山企业,下列检查项目中,须进行强制性检查的有( )。

A.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B.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梯

C.高压医用氧舱、防爆电器

D.防爆电器、使用设备、客运索道

E.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辐射

【单选题】: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危害大的生产系统、装置、设备、环境等应加强检查。为了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国家陆续出台了有关规定。对非矿山企业,下列属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是( )。

A.电器安全保护装置

B.防尘口罩或面罩

C.作业场所的高温

D.防噪声耳塞耳罩

【单选题】:某企业是一家食品机械设备加工企业,有焊接、机加工、装配、调试车间以及锅炉房、配电房等辅助设施。该企业必须进行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是(A)。

A.焊接车间的噪声

B.机加工车间的温度

C.装配车间的固定式 5t 电动葫芦

D.锅炉房的常压热水锅炉

10:【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检查中应有检查记录表,及时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表应包含隐患描述、隐在区域、隐患发现时间等相关内容。

(1)安全检查表法。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检查发现问题等内容。

安全检查表列出所有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编制成表进行检查和评审,其依据: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事故案例及有关经验;

3)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4)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使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提高检查质量,防止遗漏不安全因素。

【单选题】: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部王某在制冷车间用便携式氨检测仪进行泄露检查,生产部张某通过查阅 1 号压缩机运行压力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超压预警告知。该企业使用的安全检查方法分别为( )。

A.仪器检查和数据分析法

B.常规检查和安全检查表法

C.安全检查表法和数据分析法

D.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

11:【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2.实施安全检查

3.综合分析

4.结果反馈

5.提出整改要求

6.整改落实

7.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12:安全检查准备:

①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③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⑥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⑦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13:实施安全检查: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发现隐患。

【单选题】:企业为了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需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下列做法中,不属于企业安全检查准备工作的是( )。

A.某化工企业组织检查前准备了有毒气体检测仪等工具

B.某施工企业组织检查前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C.某机械加工企业参考同行业厂家编制的检查提纲

D.某发电企业针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约谈了相关人员

【单选题】: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分为检查准备、检查实施和数据分析三个阶段。下列工作中,属于检查实施阶段的是( )。

A.了解被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

B.确定检查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C.交流检查所发现问题与整改意见

D.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

【2021 真题】:某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在 10kV 高压配电室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配电室未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地面绝缘垫不符合防火要求,电缆进出口未做封堵,室内灰尘较多,灭火器数量不足等现象。下列整改措施中,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是( )。

A.设置接触式测温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B.更换绝缘垫,使用 b1 级橡胶绝缘垫

C.按照面积配置要求,增配 CO2 灭火器

D.室内进行通风增湿,做好降尘除尘

14: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

15:结果反馈

现场检查和综合分析完成后,应将检查的结论和意见反馈至被检查对象。结果反馈形式可以是现场反馈,也可以是书面反馈。现场反馈的周期较短,可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被检查对象。书面反馈的周期较长但比较正式,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作出正式结论和意见后,应通过书面反馈的形式将检查结论和意见反馈至被检查对象。

16、提出整改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17、整改落实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台账,定期跟踪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按要求整改完成,形成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台账应包括隐患分类、隐患描述、问题依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等内容。

18、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6:【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7:【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8:【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单选题】:某石化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事故隐患,开发了专用的事故隐患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并安排专人填报。下列事故隐患中,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录入系统的是( )。

A.电机保护罩损坏

B.地面湿滑

C.安全阀未正常投入使用

D.某操作人员的安全帽过期

【2021 真题】: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检查出本企业存在以下隐患:①主要负责人未依法考试合格②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注水设施法兰锈蚀③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④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⑤使用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⑥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的不间断电源输出电压波动大于 2%。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是( )。

A. ①②④

B. ②④⑥

C. ①③⑤

D. ③⑤⑥

19:【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可以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上述要求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1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15)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 10 日内并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并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16)《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单选题】: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某小型采石场,发现存在严重的 “神仙岩” “一面墙”等重大事故隐患,监管人员责令该采石场立即停产整顿,但该采石场负责人自认为采石经验丰富,拒不停产整改。下列关于该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中,正确的是( )。

A.依法提请该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B.提请原许可证办法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C.没收违法所得,拍卖非法开采的产品、采掘设备

D.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


第二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管理要求】

1)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2)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3)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4)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5)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选用要求】——原则:合格、合适、舒适

1)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2)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3)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4)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5)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6)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

3:【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3)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5)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6)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7)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8)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9)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1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11)劳动防护用品的“三会”是指,会检查防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维修、不能改进、不能随意添加去除附件。

4:按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分类

按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

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温用品等。

5: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工作帽、安全帽等。 (存在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可能对作业者头部产生碰撞伤害的作业场所,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等头部防护装备。)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眼镜等面部防护装备。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选择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呼吸防护装备。)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防护面罩、炉窑眼面防护镜、防冲击护目镜,以及防放射性护目镜等。(存在飞溅物体、化学性物质、非电离辐射等可能对作业者眼面部产生伤害的作业场所,应配备眼面部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化学飞溅防护镜、面罩,焊接护目镜、面罩或防护面具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在有噪声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佩戴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如:耳塞、耳罩、防噪音头盔等,85dB分贝以上配置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5)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工作手套、防振手套、防放射性手套、防静电手套、绝缘手套、防化学品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机械伤害手套、防微生物手套、焊接手套、耐油手套、皮革手套、纺织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寒鞋、防静电鞋、隔热鞋、防酸碱鞋、防油鞋、导电鞋、防砸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 (作业场所存在极端温度、电伤害、腐蚀性化学物质、机械砸伤等可能对作业者足部产生伤害,应选配足部防护装备,如:保护足趾安全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鞋、耐油防护鞋、矿工安全鞋等。)

(7)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化学品防护服、防酸服、防碱服、防油服、防水服、防放射性服、浸水工作服、防寒服、热防护服、防静电服、无尘服、阻燃防护服等。

(8)坠落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 2m 以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并加装安全网等防护装备。)

(9)劳动护肤用品:如防油型护肤剂、防水型护肤剂、遮光护肤剂、洗涤剂等。

(10)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夹卷伤害的作业人员应穿戴紧口式防护服,长发应佩戴防护帽,不能戴防护手套。

(11)从事接触腐蚀性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穿戴耐化学品防护服、耐化学品防护鞋、耐化学品防护手套等防护装备。

(12)在易燃、易爆场所的作业人员应穿戴具有防静电性能的防静电服、放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防护装备。

(13)从事电气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装备,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蔽服(等电均压服)等防护装备。

(14)从事高温、低温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穿戴耐高温或防寒防护装备。

(15)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

1、W 围杆作业安全带

通过围绕在固定构造物上的绳或带将人体绑定在固定的构造物附近,使作业人员的双手可以进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带。

2、Q 区域限制安全带

用以限制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其到达可能发生坠落区域的安全带。

3、Z(X)坠落悬挂安全带

高处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员悬挂的安全带。

解析:

安全带的标记由作业类别、产品性能两部分组成。

———作业类别:

以字母W代表围杆作业安全带、以字母Q代表区域限制安全带、以字母Z(X)代表坠落悬挂安全带;

———产品性能:

以字母Y代表一般性能、以字母J代表抗静电性能、以字母R代表抗阻燃性能、以字母F代表抗腐蚀性能、以字母T代表适合特殊环境(各性能可组合)。


第三节 作业许可管理(重点)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2:【通用要求】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

a)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

b)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c)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作业票的办理、审批内容

安全作业票种类

办理部门

审核或会签

审批部门(人)

动火安全作业票

特级动火作业







危险

化学

品企业

——

主管领导

一级动火作业

——

安全管理部门

二级动火作业

——

所在基层单位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

——

所在基层单位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

所在基层单位

高处安全作业票

I级高处作业

——

所在基层单位

II级、III级高处作业

——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IV高处作业

——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吊装安全作业票

一级吊装作业

——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二级、三级吊装作业

——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

配送电单位

配送电单位

动土安全

作业票

水、电、汽、设备、工艺、消防、安全管理等动土涉及单位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断路安全作业票

断路涉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

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

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3: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

a)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

b)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c)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d)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

e)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f)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4:作业审批人的职责要求:

a)应在作业现场完成审批工作﹔

b)应核查安全作业票审批级别与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一致情况﹐各项审批环节符合企业管理要求情况﹔

c)应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

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 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 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安全作业票一式三联,其持有和存档部门人参见后表。

安全作业票应至少保存一年,作业过程影像记录应至少留存一个月。

安全作业票持有及保存的内容

安全作业票种类

持有及保存情况

第一联

第二联

第三联(存档)

动火安全

作业票

特级和一级动火






监护人

作业单位(动火人)

安全管理部门

二级动火

作业单位(动火人)

所在基层单位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负责人

所在基层单位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实施人

所在基层单位

高处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实施人

所在基层单位

吊装安全作业票

吊装指挥

所在基层单位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作业时)配送电执行人(作业结束后注销)

电气管理部门

动土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负责人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断路安全作业票

作业单位负责人

所在单位专业部门

说明:安全作业票的持有及保存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具体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参照执行

5:【动火作业】

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注: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动火作业——分级】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72h。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 15m 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分析。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23.5%(体积分数)。

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距动火点 15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

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 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在厂内铁路沿线 25m 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 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相关要求。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要求如下:

a)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b)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 10m 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

c)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30min;

d)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为:

a)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动火作业——特级动火作业要求】

a)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

b)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

c)存在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管道和设备设施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

d)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时,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

【动火作业——固定动火区管理】

a)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b)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c)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 30m;

d)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e)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f)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

6:【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c)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电源开关处应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前,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c)在忌氧环境中作业,通风前应对作业环境中与氧性质相抵的物料采取卸放﹑置换或清洗合格的措施,达到可以通风的安全条件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

a)作业前 30min 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b)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c)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

d)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e)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

f)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 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内容及要求如下:

a)氧气含量为 19.5%~21%(体积分数),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体积分数);

b)有毒物质允许浓度应符合规定﹔

c)可燃气体、蒸气浓度要求应符合规定。

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 2h 记录 1 次;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

c)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

d)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

e)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f)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护具;

g)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

h)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

i)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j)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

当一处受限空间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不应安排涂刷油漆、涂料等其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可燃物质的作业活动。

对监护人的特殊要求:

a)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空间;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

受限空间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b)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

c)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高温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d)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电缆、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应避免与人员出入使用同一出入口;

e)作业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穿戴规定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人内救援﹔

f)停止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

g)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器具带出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24h。

7:【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下游相关单位。

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

作业单位应按位置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作业前,应降低系统管道压力至常压(标准大气压),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使用防爆工具;

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 30m 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化学灼伤的措施。

在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可能造成人员烫伤或冻伤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防冻措施。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及氰化物等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作业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人共同确认。

8:【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 h 分为四个区段:

Ⅰ级:2m≤h≤5m;

Ⅱ级:5m<h≤15m;

Ⅲ级:15m<h≤30m;

Ⅳ级:h>30m。

【高处作业——升级管理】

高处作业分类法

分类法

高处作业高度/m

2≤h≤5

5<h≤15

15<h≤30

h>30

A

B

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 B 类法分级

【高处作业——升级管理】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主要分为 9 种: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 8.0m/s)以上;

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 5℃的作业环境;

c)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12℃的作业﹔

d)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

e)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f)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 1 的规定﹔

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 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 500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 19.5%(体积分数)的作业环境﹔

i)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0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高处作业——作业要求】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及安全绳,30m 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 24m 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

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 7 天。

9:【吊装作业——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物质量 m 不同分为:

a)一级吊装作业:m>100t;

b)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c)三级吊装作业:m<40t。

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吊装质量小于 10t 的作业可不办理《吊装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确保措施可靠。

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不应靠近高架电力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有关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

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安全状态,并签字确认。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锚点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索具打结,索具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无衬垫;

4)吊物质量不明,与其他吊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设置应根据吊物重心位置确定﹐保证吊装过程中吊物平衡;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d)吊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吊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人员应做相应处理。

监护人员应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区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经过;吊装过程中吊物及起重臂移动区域下方不应有任何人员经过或停留。

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10:【临时用电作业】

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规定。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

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 500V 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m;

e)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

——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

f)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g)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管理;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未经批准,临时用电单位不应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 30 天;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11:【动土作业】

作业前,应检查工器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人工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经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 1m 处,堆土高度不应大于 1.5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机械开挖时,应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管线 2m 范围内宜采用人工开挖,避免对管线或电缆造成影响。

动土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

深度大于 2m 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能够保证人员快速进出的设施;

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动土作业区域周围发现异常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监护人员应与所在区域的生产人员建立联系,当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场所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且挖掘深度超过 1.2m 时,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恢复地面设施。

12:【断路作业】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h,夜间不超过 1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可不设标志牌。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断路作业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m,不低于 1.0m;

b)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

c)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域、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并与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核实,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第四节 承包商管理(重点)

1:【概念】

发包方:甲方;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业主。

承包方:乙方;施工单位;承包商。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2:【承包商管理】

发包单位对承包商管理概括起来主要有 4 个方面:

一是要严格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是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是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

四是开展对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3:【发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要对进入本单位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建立安全表现评价准则,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价。

同时将评价结果通过预先确定的渠道反馈给承包商管理层或上级部门,以促进其改进管理。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要予以相应考核直至清退。

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单选题】:某公司 160 万吨/年甲醇生产聚丙烯项目,生产现场扩建 2 个甲醇储罐,招标了两家施工单位在同一区域现场施工作业,该公司要求两家施工单位互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要求双方派出安全管理人员互相监督管理,该公司按要求配合派出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施工交叉现场监护。下列对承包商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公司应与其中较大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委托其统一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B.该公司应根据承包商相互监督管理要求,不再派现场监护人员

C.该公司应与两家施工单位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两家施工单位统一协调、管理

D.该公司施工现场生产运行设备与施工改造设备的隔离措施应以承包单位为主实施

答案:C

4:【承包商的准入管理】

承包商资质审查一般包括业务资质审查和安全资质审查两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主管部门对承包商进行业务资质审查后,再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5:【业务资质审查】

(1)承包商准入审查表。

(2)有效的企业资信证明,如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

(3)企业资质证明,如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如近期业绩和表现等有关资料。

6:【安全资质审查】

(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2)安全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4)企业近两年的安全业绩,包括施工经历、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档案、事故发生率及原始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等。

(5)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有效评审报告。

【单选题】:甲公司实施一项大型技改项目,拟将与该项目配套的办公楼、工艺楼建设项目等发包给乙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甲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乙公司进行了安全资质审查。下列乙公司提供的安全资质审查资料中,符合要求的是( )。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两年的安全业绩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有效评审报告、近两年的安全业绩

C.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两年的安全业绩

D.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评审报告、近两年的安全业绩

答案:D

7:【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一)设备和工具

承包商应建立针对作业过程所涉及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程序。特种设备或现场安装的起重设备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品,应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应明确对设备和工具的定期检查、标识、修理和退出现场的要求。

(二)门禁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实行门禁管理。对进出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安全条件确认,并予以登记,防止无关人员进出作业现场。

(三)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

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技术要求向承包商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切勿进行作业。

针对作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商作业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细化和补充,告知承包商与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信息,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施工方案制定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应急预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应急预案)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

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8:【作业过程控制】

(一)现场危害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就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进行确认,并明确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

(二)作业过程监督

作业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派具备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对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协调作业过程中的事项,通报相关安全信息,督促作业过程中隐患的整改。

作业过程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用电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应急和消防管理、警示和标识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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