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2 12:02:38来源:
9月中旬,福建省泉州市全面实施了旨在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的新措施。将来,当经营者在城市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注册时,其个人营业执照和食品营业执照可以合并。
自2018年12月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审批系统已更改为通知承诺系统。它不需要现场检查。它由市场监督以及个体企业主的注册来处理。两种材料的提交都相对简单,这使得合并成为可能。泉州市市场监督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芳说。今年6月,该局首先在惠安县进行了试点,并在调查和改进后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据了解,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应先注册个体工商户,然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两个不同的窗口提交两组材料进行加工。实施“联合许可”后,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并进入窗口进行处理。窗口人员将同时签发非正规业务和食品业务的营业执照。据悉,为尽可能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不必要的信息收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将认证和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将表格的数量从12个减少到4个,并实施了“单一表格注册”。同时,该局加强行政指导,完善通知承诺内容,制定食品经营指导书,提供食品安全法规规章范本,让申请人了解食品购进检验制度,建立购进检验记录,并提醒申请人从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工作30个工作。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申请人能够依法清晰,自觉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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