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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时间:2020-11-27 20:15:25来源:中国化工报

新、扩建石化、化工、焦化等项目被列为重点管控单元

中化新网讯 11月11日,云南省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云南将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目标,加强统筹衔接,强化空间管制,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措施,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

《意见》提出,云南将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总体管控和分类管控要求,制定各类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该省共划分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

根据《意见》,优先保护单元383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参照主体功能区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和管制原则进行管控。

重点管控单元652个,包括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城镇生活污染重点、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产资源、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和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其中,对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要合理规划产业分区和功能定位,禁止不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的项目入区,加强污染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开发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对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要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大气污染排放管控,严格论证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对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要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加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全面整治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一般管控单元129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对于该单元,云南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

根据《意见》,通过对生态环境的分区管控,到2020年底,云南将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成果共享和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和成果应用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格局,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空间化、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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